淄博失信企业可这样“修复信用”

来源 :淄博新闻网 发布 :2019-08-30

    淄博新闻网讯(记者沙红翠)如何给失信企业一个改正错误、重新发展的机会?昨日记者从淄博市发展改革委获悉,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举办公益性专题培训、严格信用修复市级初审,切实落实信用修复政策红利,帮助失信企业破解困境,助推全市营商环境建设。自7月1日起,我市共有45家企业递交信用修复申请109条,经市级初审、国家、省有关单位终审,完成信用信息修复53条。

  信用修复指的是失信主体在彻底纠正失信行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在接受诚信教育主动做出守信承诺并按规定履行相关社会责任的前提下,依法依规退出“黑名单”并相应解除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缩短或结束失信信息公示,依法依规规范保存信用记录的相关措施和过程。信用修复不是简单的“洗白记录”,也不是简单的“退出惩戒”,而是有前提、有程序、有限度的失信整改过程。

  据了解,按照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件精神,行政处罚分为一般、严重、特定严重三种类型,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信用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一年;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信用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为六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三年;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严格按三年最长公示期限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不予修复。按照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我市通过信用中国协同工作平台,同步启动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规范了修复流程,明确了各类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需要提交的材料,形成了统一受理、分级协同、限时办结、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为满足企业信用修复和提升信用的需求,继全省举办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班之后,我市迅速反应,立即行动,7月26日在全省各地市中率先举办了首期公益性信用修复专题培训班,邀请具有信用修复培训和出具信用报告双重资质的服务机构为企业进行培训,73家企业的130名代表和区县发改局信用工作负责人参加了培训,省内10余家行业协会到会观摩。在听取了3个学时的集中授课,并参加信用修复考试、签署信用修复承诺书后,不少企业负责人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我们之前的失信记录终于可以按规定申请修复了。”

  信用监管的目的就是要让守信者“降成本、减压力”,让失信者“付代价、增压力”。信用修复主要是针对轻微和一般失信行为,在彻底纠正失信行为并满足信用修复前提的条件下,才可以按程序申请删除行政处罚信用记录,并解除失信联合惩戒。6月底,我市沂源县一家污水处理企业因2018年环保部门对其做出行政处罚,在外地招投标活动中受限,急需信用修复。据查,按照分类该企业的行政处罚属于严重,须参加信用修复培训并开具信用报告。通过与省发展改革委对接,7月16日安排该企业参加了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举办的首期公益性信用修复专题培训,并通过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了信用报告,在最短时间内修复了行政处罚记录。

  失信并不可怕,关键要勇于改正。这既需要失信者敢于悔过自新,又需要保障失信者有修复自身信用的机会,才能不断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构建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