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国税局优化服务助推企业扬帆出海

2015-10-28 11:17:00来源:大众网作者:孔秀

  大众网济南讯(记者 孔秀 郭威)21日上午,山东企业“走出去”发展研讨峰会暨济南国际仲裁院揭牌成立仪式在济南举行。峰会以“带路机遇、开放合作、共赢发展”为主题,由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联合山东省金融办、山东省法制办、济南仲裁委员会、济南市贸促会、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等单位共同举办,济南市国税局、山东惠众新金融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协办,中国与全球化智库、带路产业投资联盟、滇鲁金融合作协工部、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津大学地产协会(山东)提供智库支持。

  济南市国税局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参加了本次峰会,峰会现场,济南市国税局副局长孙永芝代表济南市国税局就我市企业“走出去”相关问题,接受了大众网记者专访。

  大众网记者:孙局长您好,首先欢迎您接受大众网的采访。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跨国投资、贸易、资本、人员的交流活动日趋频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了“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战略,引导和鼓励我国企业走出国门,拓展海外投资经营版图,积极参与国际竞争。请您介绍一下我市“走出去”企业的基本情况。

  孙永芝:好的。山东位于“一带一路”和中韩自贸区的交汇处,是两项国家级战略的双向桥头堡。济南作为山东省省会,是山东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各方条件优越,为济南市企业走出国门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

  目前,全市共有74户“走出去”企业,其中境外投资企业65户,投资项目91个,境外投资金额109亿元;对外承包工程作业和劳务9户,涉及境外工程项目38个,合同总金额631.73亿元。投资国家涉及3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了对六大洲的全覆盖,投资行业从传统的建筑业、批发与零售业逐渐扩大到电力、热力、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等12个行业。

  大众网记者:国家“走出去”战略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特别是“一带一路”和与之相配套的丝路基金、亚投行等重要部署的提出,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开辟了更为广阔的战略,孙局长,请您谈一下,目前我市这些“走出去”企业在经营发展上呈现出哪些特点。

  孙永芝:近年来,我市“走出去”企业的数量和投资总额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

  一是“走出去”企业对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近三年来,全市“走出去”企业境外投资总额呈逐年上升态势。“走出去”户数2013年的56户增长到现在的74户,投资总额由635亿元上升到741亿元。

  二是对外投资地域和行业逐步拓展。全市“走出去”企业境外投资地域主要分布在亚洲和非洲,又以亚洲居多。从投资金额看,对亚洲的投资力度占绝对的优势,对非洲投资逐年上升。从投资领域看,“走出去”企业在初期主要投资于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目前逐步拓展到金融业、租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12个行业。

  三是国有企业是主体,民营企业开始提速。目前,我市企业投资主体有专门实行跨国经营的外贸公司、大型国有生产企业或企业集团、大型国有建筑类企业集团、市场领先的民营企业。其中,国有企业是海外投资主体,占海外投资总额的85%以上,民营企业的海外投资明显提速。

  这些企业通过“走出去”做大做强的同时,也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大众网记者:我市“走出去”企业在发展中经常会遇到什么样的税收问题呢?请孙局长和我们谈一谈。

  孙永芝:在企业走向境外的过程中,税收经常是影响企业资本成本和资本收益的重要因素,企业到境外投资就意味着进入了全新的税收环境,不仅要面对经营上的各种挑战,还要面对许多国际税务方面的难题。随着我市企业“走出去”的拓展,由于中外文化和法律体系等差异,“走出去”企业普遍面临水土不服的难题。

  一是“走出去”企业不能够及时、全面、精准得掌握投资所在国的相关税收政策信息,难以完全适应,承担了额外的税收负担,就是不该缴的税,多缴了。或因不正确申报而遭到东道国的税收检查与处罚。

  二是“走出去”企业的前期准备不足。有些企业在“走出去”之前未充分了解投资所在国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我国与其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同时由于部分东道国在执行税收协定不到位,“走出去”企业往往难以适应东道国的税收征管,没有真正享受到税收协定规定的权益,从而承担不合理的税收负担。

  三是缺乏维护其税收权益的意识。有些“走出去”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不熟悉、不适应东道国的税收征管,受到个别东道国税务机关不规范、不透明的税收执法侵害,甚至遭受不合理、不合法、不公正的税收歧视或有悖于税收协定的征税时,又缺乏主动寻求我国税务机关协助维护其税收权益的意识,只能默默得承受。一些“走出去”企业为此付出了较大的代价,国家利益也因此受到了损害。

  大众网记者:孙局长,围绕“走出去”企业遇到的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市国税局采能给“走出去”企业提供哪些服务才能帮助这些企业更好地发展?

  孙永芝:为了让企业在海外站稳脚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山东省国税局提出的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结合济南市的实际,我们从“执行协定维权益、改善服务谋发展、规范管理促遵从”三个方面,制定了7项措施服务“走出去”企业。

  一是扩大宣传,让政策深入人心。首先开展“走出去”企业大走访、大调研活动,上门了解企业对外投资经营状况和涉税诉求,现场帮助企业解决涉税疑难问题。确定典型企业作为市、县两级税务机关的“一对一”定点服务联系对象,围绕政策宣传、信息传递、难题破解、税企协作等方面实施常规化和针对性服务。在市国税局的门户网站上设立相应的宣传和咨询服务专栏,做好“走出去”网站专栏内容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全面搜集“走出去”企业的热点税收问题及新闻;归纳整理我国与各国签订的税收协定并定期发布;准确提示“走出去”企业的涉税风险等。其次加强对境外投资企业的税收辅导。召开全市重点“走出去”企业税企座谈会、政策咨询会举办一些业务培训班,对“走出去”企业宣传国际税收有关的规定和税收协定等有关内容,提高企业维权意识;第三实施“一对一”服务。分管局长和处室负责人亲自带队深入部分重点企业,与企业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交流,及时了解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情况、纳税情况和涉税诉求,解答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涉税问题,尤其是税收协定优惠待遇享受方面的问题。

  二是优化服务,快捷便利开具居民身份证明。简化我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程序,帮助“走出去”企业及时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由市级国税机关直接受理“走出去”企业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即时办理。截至目前,我市共为14户居民企业出具了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19份,累计享受协定待遇减免税额1239万元。

  三是强化落实,出口退税应退尽退。我们从加快出口退税审核进度、细化出口退税内部审批流程、实施分类管理等措施入手,开辟了企业对外承包和境外投资出口退税“绿色通道”:对“走出去”出口企业,国税机关对其退(免)税申报资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批完毕;对属于一类企业的“走出去”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时不再提供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留存企业备查,国税机关将在2个工作日完成退(免)税的审批工作。近三年累计退税17.2亿元。

  四是加强引导,让企业充分享受所得税境外抵免。我们积极向“走出去”企业宣传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对报表的填报、申报的流程等进行具体的指导,帮助企业正确申报,享受到税收优惠,避免双重征税。近三年来,“走出去”企业在境内共抵免境外所得1.09亿元。

  五是协助磋商,为企业争取公平的税收环境。为“走出去”企业做好境外投资税收服务,对企业在境外已经缴纳的税款和税收饶让部分及时予以办理抵免,避免企业重复纳税;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收购、资产收购等跨境重组方式实现“走出去”,对符合特殊性税收处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备案,扶持企业发展壮大。开通税务纠纷援助专门通道,协助企业解决境外纠纷,为跨境纳税人避免双重征税或税收损失尽力服好务。比如说某公司在印度承揽的65亿美元的工程项目,受到当地不公正的税收待遇。协助他向总局提交了申请相互协商程序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就该企业遇到的问题,已启动对印度政府的相互协商程序。

  六是设立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专席。依托税务咨询12366的平台,在市局的层面上设置“走出去”企业服务专岗,解答政策咨询,回应服务诉求。对在热线中反馈有特殊涉税业务需求的企业,依托市局国际税收专家团队,有针对性地为企业量身选择“走出去”策略。

  七是强化 “一带一路”服务措施。加强与经信、外管、商务、地税、海关等部门的协作沟通,加强与社会中介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大专院校等社团组织的交流合作,引导社会力量研究跨境税收政策及相关风险控制,我们共同为“一带一路”企业提供最新的投资趋势及营商环境、投融资决策、外国税收制度、跨境税收风险防控等咨询服务。

  今后济南市国税局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工作,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我市“走出去”企业铺好路、服好务,助力“走出去”企业扬帆远航!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郭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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