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袁婉君
7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互联网贷款是指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进行交叉验证和风险管理,线上自动受理贷款申请及完成所有贷款业务的满足个人消费、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办法》的出台是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监管制度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补齐制度短板,防范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各家银行纷纷推出不接触服务,加快线下业务向线上转化的步伐,尤其是在当前推进“六稳”“六保”的背景下,制定一套好的规则对扩大消费,启动国内经济的内循环,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办法》的规定,互联网贷款是个人小额消费信用贷款,其业务可以全部在线上完成,因而像常见的房贷就不属于互联网贷款,因为房贷尤其是二手房抵押贷款是需要进行评估房产价格的,而评估是一定要去现场进行实地了解的,因而就不属于《办法》所规范的互联网贷款。只有那些高度依托大数据风险建模、全流程线上自动运作、极速审批即可发放的小额消费贷款,才属于《办法》所称的互联网贷款。互联网贷款业务全部在线完成,而且是极速审批,这就可能引发骗贷风险,造成银行不良贷款的大幅上升,针对这个问题,《办法》给出了明确的解决方案。
第一,明确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要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进行交叉验证和风险管理,简而言之就是科技“打底”。所谓风险数据,《办法》明确是指商业银行在对借款人进行身份确认,以及贷款风险识别、分析、评价、监测、预警和处置等环节收集、使用的各类内外部数据。所谓风险模型,是指应用于互联网贷款业务全流程的各类模型,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认证模型、反欺诈模型、反洗钱模型、合规模型、风险评价模型、风险定价模型、授信审批模型、风险预警模型、贷款清收模型等。这就明确了商业银行的互联网贷款业务是基于数据和风险模型筛选出来的真实的客户资金需求,这对满足居民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明确风险控制。《办法》规定了一个上限的额度,即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第二章规定了商业银行经营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从董事会到管理层的,涵盖贷款业务全流程的风险管理制度;第三章规定了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管理,强调了银行对客户数据的收集和处理的安全规范;第四章规定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即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安全、合规、高效和可靠的互联网贷款信息系统;第五章规定了贷款合作管理,针对银行与外部合作机构的风险点进行了规范。
《办法》给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规定了清晰的路径和清楚的风控要求,即金融与科技的双向要求,可以说科技是我国互联网贷款的“底色”,这也是《办法》的含金量所在。相信在《办法》的指导下,互联网贷款业务将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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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