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宣传周 | @所有人 全民齐心同战“疫” 金融诈骗要警惕

2020-03-15 12:38:11来源: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作者:

  在全民抗疫期间,有些不法分子却打起了疫情的主意,实施新型金融诈骗。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特针对疫情期间的金融诈骗小编做了梳理。

一、低息贷款型诈骗

  1、冒充金融平台贷款诈骗。
  “疫情期间,您缺钱吗?xx金融给您授信1万,申请后马上到账。”随着疫情蔓延,部分老百姓收入减少,资金紧张,一些诈骗团伙开始趁火打劫。他们冒充各大知名金融平台,给用户授信数万额度。但要拿到这些额度,需要缴纳工本费、押金、解冻费等费用几百上千元,很多消费者上当受骗,缴纳费用后再无音讯。
  2、利用“疫情贷款”诈骗。
  “您想申请政府疫情专项贷款吗?”疫情期间,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发布可代理申请“额度高、利息低、无抵押、下款快的政府疫情专项贷款”的虚假信息,诱使有资金需求的公司或个人申请贷款,然后以提前收取中介费、保证金等为由实施诈骗。

二、投资理财型诈骗

  1、利用“区块链”概念诈骗。“疫情期间也有高回报”。
  不法分子针对公众居家防疫、普遍通过网络或手机获取信息的特点,借助“区块链”概念发行冠状病毒加密货币Coronaviruscoin等虚拟货币,宣称筹集的资金用于在境外建造口罩、防护服工厂,或用于研究生产冠状病毒疫苗,并许诺高额回报,骗取受害人钱财。
  2、利用指导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诈骗。
  “宅在家里也能理财”。不法分子利用部分老百姓在疫情期间旺盛的投资需求,通过网络聊天室、微信群向投资人推荐私募基金、指导买卖股票、期货等,引诱受害人下载虚假交易软件并开户投资。

三、盗取信息型诈骗

  1、利用“退改签”诈骗。
  “受疫情影响取消,办理退改签可获赔偿”。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手段获取的受害人信息,如航班号、高铁号、酒店预订信息、旅行社合同信息等,向受害人手机发送虚假“退改签”短信,诱使受害人拨打短信中虚假客服电话或点击不明链接,按其提示操作,提供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敏感信息,将卡内余额转走。
  2、利用购买防疫物资诈骗。
  “最新最全的防疫物资马上到货”。不法分子通过社交软件、二手交易网站等渠道发布虚假的售卖口罩、防疫物资等信息,转账收取消费者费用后将受害人“拉黑”,或在钓鱼链接中诱使受害人输入个人敏感信息,导致消费者财产损失。

四、非法集资型诈骗

  1、利用为疫区捐款诈骗。
  “您想为疫区贡献一份力量吗?”不法分子通过虚假网站和微信等社交软件,冒充慈善机构、民政部门、医院、爱心人士等向消费者发送“献爱心”的虚假募捐信息,利用群众的同情心实施集资诈骗。
  2、利用感染者亲属众筹“医药费”诈骗。
  “您愿意为感染者家属捐献一份爱心吗?”不法分子以孩子或亲属突然高烧、已被隔离医治为由,向社会公众发起众筹“医药费”、“住院费”等,骗取受害人钱财。
  3、利用“销售返利”诈骗。
  “购买防疫物资还能赚钱”。疫情期间,防疫物资紧缺,不法分子利用公众对新冠肺炎的恐慌心理,除谎称可以代购代销“口罩”、“消毒液”、“特效药”等物资,还向购买者承诺可以“积分返利”,甚至“加盟获利”,骗取受害人钱财。

如何辨别这类骗局?

  消费者可从以下四方面判断。
  1.申请贷款应当选择银行等合规金融机构,拒绝小广告、小作坊式的网络金融产品。
  正规的金融机构,不会通过微信、QQ等社交软件联系借贷人,沟通办理借贷业务。在放款前不会巧立名目来收取借贷人任何费用,只要是在网上预先交费的贷款业务,一律不要轻信和办理。
  2.投资理财应当牢记“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拒绝高息诱惑。
  收益永远和风险成正比,面对过高的收益率应保持警惕和理性,切勿存在“天上掉馅饼”的侥幸心理。
  3.个人信息应当加强保护,拒绝泄露个人敏感金融信息。
  在收到“退改签”类的信息后,应通过相关企业或部门公布的官方渠道查询确认,切勿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使用不明来源的无线网络;遇到索要个人信息、短信验证码或银行卡密码等情况时,切勿盲目听信,切勿向他人透漏上述个人敏感信息。
  4.爱心捐赠应当认准正规渠道,拒绝不法分子假借疫情非法敛财。
  为疫区人民捐款捐物献爱心时,应通过正规官方渠道进行核实,认准正规捐赠渠道。正规募捐均需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相关信息可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查询。捐款前需核实对方账户名称与受捐公益组织的名称是否一致,不轻易将捐赠资金转入个人账户,避免上当受骗。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超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