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建设应着力产品多元化供给

2021-07-05 09:14:43来源:证券日报作者:

  本报记者 孟珂
  6月30日,人社部官网消息,近日印发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简称《规划》)提出,补充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补充养老保险基金规模超过4万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资金总额超过4000亿元。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扩大补充养老保险规模及覆盖面是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十四五”时期要重点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有所作为,确保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需要进一步扩大补充养老保险,夯实养老保险的三大支柱。
  粤开证券研究院首席策略分析师陈梦洁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补充养老保险一方面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可以分散养老压力,另一方面,可以激励职工劳动积极性。鉴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比例偏高,目前补充养老保险比重较低,效率和规范都有待提升,因此未来预计补充养老保险基金还有较大增长潜力。
  值得关注的是,《规划》提出,在规范省级统筹制度、加大基金中央调剂力度基上,建立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适当加强中央在养老保险方面的事权。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
  在刘向东看来,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将有效应对部分省市养老金亏空问题,与人口实际流动挂钩,有效缓解人口流出的地方城市在养老保险支出方面的压力。
  《规划》还明确,发展多层次、多支持养老保险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规范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
  那么,我国养老保险第三支柱该如何发展?刘向东认为,要有效引导商业养老保险市场健康发展,提升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发展具备养老功能的专业养老产品,实现商业模式可持续,并加强对商业养老金运作的监管。
  陈梦洁表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建设应着力丰富产品多元化供给,提高吸引力。同时还需规范目前已有的各式养老保险,推进产品标准的统一。此外,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还要推进养老保险知识普及,加强商业养老保险的监管。
  (编辑 李波 乔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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