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06 09:54:00 作者: 陈雅琼 来源: 证券日报
因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下称:鲁北集团)、公司董事长冯久田等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重大事项内部审议程序方面存在违规事实,今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进行了公开谴责。
*ST鲁北4月30日发布的2009年年报显示,*ST鲁北全年净利润为-4798.77万元。加上公司在2007年和2008年分别亏损1095.25万元和6.74亿元,因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自4月30日起连续停牌。
两大罪状
上市公司业绩一塌糊涂,亏空越来越大,但作为控股股东,鲁北集团居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累积接近10亿元。经查明,鲁北集团及其附属公司2008年度与鲁北化工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累计9.889亿元,且2008年期末尚有余额2.34亿元,属于无偿拆借上市公司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严重违反证监会相关规定。
*ST鲁北的另一大“罪行”是信批违规。从2009年10月30日至11月26日,*ST鲁北的股价发生大幅异动,一路从5.20元涨到7.37元。事情的背后有不为人知的秘密,原来2009年2月11日,鲁北集团(经鲁北化工口头授权)与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将鲁北化工5台热电机组计12万千瓦以96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预计将产生9600万元收益。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对于这一将对公司2009年利润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ST鲁北一直守口如瓶。经上证所两次发函问询并督促,公司方于2009年12月1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并于2009年12月14日进行了披露。
根据有关规定,上证所给予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冯久田、董事刘希岗、吴玉瑞、冯怡深、李德周、范本强、总经理袁金亮、副总经理冯立田、翟洪轩、监事会召集人李世泽、监事吴宗文、佘洪华、董事会秘书田玉新公开谴责。
*ST鲁北也在今日公告中向投资者致歉,并称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已于2009年4月底清偿完毕,还完善了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但是其诚信记录上有了抹不去的污点。据公告,对于上述惩戒,上交所将抄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并将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自欺欺人贻笑大方
*ST鲁北此次颜面尽失,其实早前*ST鲁北就已经在市场上贻笑大方。
由于连续两年亏损,如果去年不能扭亏,*ST鲁北就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于是大股东处心积虑制造假象的一幕便戏剧性地诞生了。
2009年12月29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现财政局获得政府财政补贴资金8000万元,并且该笔款项已划拨到公司账户,用作公司发展扶持资金,该笔财政补贴计入2009年公司年度损益。
可笑的是,今年4月10日,公司改口宣布此前获得的8000万元财政补贴实际上是由大股东山东鲁北企业集团划转给当地政府的,该项补贴不能计入2009年损益,因此公司去年将继续亏损。业内人士表示,这种出尔反尔、自欺欺人的做法实在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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