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风细雨促和谐

2013年06月05日 20:19作者:来源:大众网

2012年4月的一天,一个刚刚购买了摩托车的纳税人过来缴纳车辆购置税,其提供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面的不含税价格是2735元。

  2012年4月的一天,一个刚刚购买了摩托车的纳税人过来缴纳车辆购置税,其提供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面的不含税价格是2735元。但是,当工作人员进入车辆购置税管理系统为其办理业务的时候,在申报表审核阶段发现这个型号的摩托车最低计税价格是3846元,按照发票上的不含税价格需要交纳273元车辆购置税,而按照车辆购置税管理系统的最低计税价格需要交纳384元。于是,窗口工作人员和纳税人说:“车购税管理系统里面显示的这辆车的最低计税价格是3846元,您需要缴纳384元的车辆购置税。”

  听到这里,纳税人满脸疑惑,说:“不对呀,我买的车是2735元,按10%的点儿该交273块钱,怎么可能是384元,你是不是弄错了?”

  工作人员由于刚参加工作,一时也找不到合理的解释理由,只好硬生生地说:“系统就是这样提示的,我也没办法。”没想到纳税人立刻大声的喊了起来:“你们是什么税务局,什么系统不系统的我不知道,我也不管,国家规定收10%,我的车2735买的,就交273块钱,多一分我也不交。你凭什么多收我的钱?”。工作人员立马说道:“可是系统里就是这样提示的,你必须按照最低计税价格缴税。”两个人争执了起来。大厅的秩序显得乱了起来。

  这个时候,服务厅主任走了过来,了解了事情的原委,首先让工作人员情绪平静下来,然后把纳税人叫到大厅一角的休息区,给他倒了一杯水,认真地倾听着纳税人的不满,等他怒气慢慢消减之后,走到文件取阅区,拿了一小沓宣传单页,然后将相关税收文件和政策一条一条的耐心解释给他听。听完主任的解释,纳税人满脸歉意的说:“刚才我什么都不懂,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不好意思呀,给你们添麻烦了。”

 

责任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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