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保险产品日益丰富,有效满足居民理财投资和风险保障需求,为帮助消费者
合理认识金融产品、辨别销售渠道,走出认知误区,维护自身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金号角志愿者团队成员、东营监管分局吕晨晨和郝昱为大家介绍金融产品适当性知识。
消费者可以通过哪些正规渠道进行理财投资呢?
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指出,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等金融机构可以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服务。对消费者而言,购买上述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是我们理财投资重要渠道。
消费者能够购买的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有哪些呢?
大家常见的资产管理产品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期货资管计划、公募基金等。按照投资性质的不同,又可以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近年来,银行理财在完成净值化转型后,收益不完全取决于所配置基础资产的利息,同时也受到资产价格涨跌的影响,市场波动会引起资产价格涨跌,进而影响收益率。近两年一些理财投资产品收益率下滑甚至出现亏损,消费者应当科学、理性看待。
金融机构销售资管产品需承担什么责任,作为买方的消费者又要注意什么呢?
监管部门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发行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应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一是金融产品适当,应向投资者明示资产管理产品的类型和风险等级;二是目标客户适当,应对客户开展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三是销售渠道适当,应有合法合格的销售资质。总之金融机构要严格履行“三适当”责任,将合适的产品或服务通过合适的渠道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
作为消费者,也要牢记“知风险、辨渠道、识产品”三项原则,真实审慎评价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全面了解金融产品和办理流程,认准正规渠道购买适合的投资理财产品。
购买保险产品怎么才能“知风险、辨渠道、识产品”?
一是消费者要正确认识保险产品,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兼具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具有保单利益不确定等特征。不宜将人身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也不应轻信只强调“高收益”而不展示不利信息、承诺保证收益等不实宣传行为。消费者尤其要关注到保险提前退保损失、中途断交产生损失等特点。二是应注意从持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的合规机构,或在保险机构办理有效执业登记的销售人员处办理保险业务。三是应了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产品重要条款,防范营销过程中混淆和模糊保险责任、夸大保险责任、虚假宣传等风险。此外消费者应积极配合销售机构可回溯、“双录”、回访等环节,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用好投保犹豫期。
最后,郑重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选购金融产品注意“三适当”,牢记“知风险、辨渠道、识产品”,做科学理性投资者。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胡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