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1 09:42:00 作者: 周慧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周慧)保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变额年金保险试点的通知》和《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在北京、上海、广东、深圳、厦门五地开始推动变额年金保险试点工作。
变额年金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保单利益与连结的投资账户投资单位价格相关联,同时按照保单约定具有最低保单利益保证的人身保险产品。
有分析人士表示,传统的年金产品只提供固定金额或者按一定比例增长的领取方式,而变额年金保险将扣除费用和风险因素后的保费投资于共同基金,等待基金积累到年金给付期后,保险公司再将投资账户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养老保险的计算方式折算成给付单位发放。
据业内人士介绍,变额年金保险可以简单理解为设有最低保证的投资连结保险,适合不愿本金发生损失且兼顾养老、投资、最低保证三方面功能的投资者。
产品仍处于申报阶段
保监会要求试点保险公司应具备一定的投资型保险产品管理经验,具备充足的偿付能力缓冲。同时,试点期间,一家保险公司仅限申报一个变额年金保险产品。
记者从参与该险种申报的一家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了解,由于产品目前仍处于申报阶段,具体收益不方便公开。此前有消息称,有保险公司高管认为该保险风险较大,因此市场情况仍有待于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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