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山东省保险行业保持平稳 质量提升

2012年07月26日 17:14作者:来源:大众网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中国保监会的正确领导下,山东保监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管,引导行业努力克服复杂形势带来的困难和挑战,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大众网济南7月26日讯(记者 张田夏荫 通讯员 马俊川)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中国保监会的正确领导下,山东保监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管,引导行业努力克服复杂形势带来的困难和挑战,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市场运行情况良好 监管工作扎实
    一、保险业务保持平稳增长。上半年,山东保费收入518.5亿元(不含青岛,下同),同比增长7.4%,规模居全国第3位。其中,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161.1亿元,同比增长14.2%;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357.4亿元,同比增长4.63%。
    二、市场运行质量持续提升。一是财产险主要经营指标持续向好。综合费用率低于全国4.2个百分点,承保利润率等指标居全国领先水平,累计实现承保利润15.44亿元。二是人身险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新契约业务的期交率为36.7%,比上年同期提升4.8个百分点。健康险、意外险等保障型业务增势良好,同比增速分别为25.7%和13.3%,在人身险公司业务中的占比大幅提升。
    三、服务经济社会取得新进展。全行业累计承担各类风险责任9.7万亿元,赔付支出127.6亿元,同比增长17.99%。一是扎实推进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4亿元,同比增长139%。承保种植业3539万亩,为709万农户提供了120亿元的风险保障。二是养老、健康保险稳步发展。其中,企业年金较快发展,保险机构服务的企业达324家,累计受托管理资产94.98亿元,投资管理资产84.12亿元。面向老年人开展的“银龄安康工程”,为221.8万人次提供近243.6亿元的风险保额,参保人次同比增长93.88%,为7320人次赔付支出1547.6万元。全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保费收入1771万元,为11.36万人次的参保农民提供87.52亿元的风险保障,累计赔付240余万元。三是安全生产、火灾、医疗、校园等责任保险快速发展,实现保费收入3.1亿元,同比增长22.6%。“治安保险”保费收入2593万元,同比增长22.08%,为250多万户居民提供了174亿元的风险保障。
    四、保险监管工作扎实推进。今年以来,山东保监局认真贯彻“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基本监管思路,按照保监会“把握一个基调、突出三个重点、抓好六项日常工作”的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加强保险服务监管。完善服务制度机制,大力推进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治理工作,在行业内产生很大触动,也引起了社会的积极反响。一些措施的成效逐步显现,保险机构服务竞争意识、转型发展观念明显增强,保险服务不断得到改善。以车险理赔为例,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交强险赔案,结案周期从1季度的17.89天进一步缩短至13.91天。二是继续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大力规范市场秩序。今年以来,现场检查频率和处罚力度较往年明显加大,累计检查76家机构,同比增加37家;处罚26家,罚款134万元,有力地规范了公司经营行为。三是切实防范风险。完善风险预警监测,加强风险排查,健全风险事件处置机制。上半年,我省保险业没有发生大的风险,保险市场保持了安全稳定运行。
    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行政许可情况正常  
    2012年上半年,山东保监局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共对26家次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同比增加56%。其中:对机构警告10家次,罚款130万元;对个人警告12人次,罚款4万元。上述处罚,涉及财产险机构4家次,人身险机构15家次,专业中介机构7家次。
    在行政许可情况方面,截至2012年6月30日,山东保监局辖内共有保险公司市场主体71家,其中保险公司总公司1家,另有德华安顾人寿保险公司在筹;各级保险机构5506家,其中2012年上半年批准设立各级保险机构168家,退出保险机构69家。截至2012年6月30日,山东保监局辖内共有各级保险公司高管人员2249人,其中2012年上半年核准保险公司高管任职资格422人。
    业务规模平稳增长 盈利能力稳定
    上半年,在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复杂的外部环境下,财产险市场总体保持业务规模平稳增长、盈利能力稳定的良好态势。一是业务发展相对平稳。截至6月末,我省产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61.09亿元,位列全国第四位,同比增长14.16%。二是盈利能力持续增长。截至6月末,我省产险累计实现承保利润15.44亿元,同比增加1.56亿元,承保利润位居全国第二,承保利润率11.71%。主要监管指标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今年上半年,财产保险监管处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紧紧围绕“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要求,确保财产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重点治理车险理赔难,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
    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是保监会党委作出的重大部署,是今年重点工作之一。上半年我局围绕保监会提出的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开展了相关工作:一是加大车险理赔信息披露力度。今年上半年将私家车商业车险理赔数据纳入公布范围,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保险公司。二是制定了《山东省机动车保险查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车险理赔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推行持证上岗,提升理赔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三是建立车险理赔效率模拟查勘测评机制,在地市公司推广,督促公司提高现场查勘时效。四是全面清理车险积压赔案。初步统计,截至6月底,全省各类财产保险积压未决赔案件数清理率达到61.2%。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车险理赔难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二季度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结案率有所提升,理赔时限显著缩短。交强险和商业车险5000元及以下平均结案周期较上季度分别缩短3.98天和2.91天,5000元以上平均结案周期较上季度分别缩短19.97天和9.81天,结案率分别提高1.28个和1.32个百分点。有的公司还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改进服务水平的工作措施,如平安的“易快免”、阳光的“闪赔”等,受到消费者的欢迎。
    (二)严监管,持续保持市场监管高压态势
    上半年,各经营主体特别是基层机构业务发展压力较大,财产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针对此情况,我局一是加大现场检查频度。上半年已对45家次财产保险机构开展了检查工作(含烟台分局),其中现场检查38家次,同比增长近200%。二是加大重点问题专项检查。在保监会下发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通知前,我局针对辖区电销业务不规范经营问题,已对6家财产险省级分公司电销业务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了监管函并抄送总公司。针对招投标业务违规报价争揽业务问题,加大了辖区大型招投标业务事前监管,对招标中存在违规问题的公司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处理。
    (三)促发展,积极引导重点领域取得新进展
    1、农业保险扩大了承保范围。上半年农业保险累计承保面积达到了3539万亩,同比增加122.72%,签单保费3.97亿元,同比增长139.01%,为709万户农民提供了121亿元的风险保障。
    2、治安保险覆盖县区已近八成。一是完善机制,建立配套考核机制。二是推进治安保险向城市、社区以及其他相关领域的渗透。上半年,治安保险保费收入2593万元,同比增长22.08%,为250多万户居民提供了174亿元的风险保障。在参与社会管理尤其是在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中发挥了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
    3、责任保险发展势头良好。责任保险上半年实现保费收入3.14亿元,同比增长22.55%。承担风险保障4136亿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展势头良好,上半年共实现保费收入4368.29万元,同比增长31.73%,赔付1028.12万元,为全省安全生产做出了积极贡献。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项目也积极推动,投保率已达75%左右。
    人保服务水平提升 推进重点领域业务发展
    截至6月底,在我省(不含青岛,下同)已设立分支机构的人身险公司共有43家,其中,内资公司29家,合资公司14家;地市级机构298家,区县级机构1031家。全省人身险公司规模保费收入357.5亿元,同比增长4.63%,增幅比全国水平高2.56个百分点。上半年,全省人身险公司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险赔款支出7.17亿元,同比增长12.3%。全省满期给付金29.25亿元,同比增长12.9%。
    在重点业务领域发展方面,保险业为我省324家企业提供年金业务,累计受托管理资产94.98亿元,投资管理资产84.12亿元,管理账户4.77万个。“银龄安康工程”保费收入3910.5万元,为221.8万人次提供近243.6亿元的风险保额,保费收入和参保人次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04.55%和93.88%,为7320人次赔付支出1547.6万元。全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保费收入1771万元,为11.36万人次的参保农民提供87.52亿元的风险保障,累计赔付240余万元。
    二、人身保险市场运行特点
    一是业务增长速度整体放缓。上半年,人身险月度保费、新单保费及其增速均呈明显的“V”字形,相对高点出现在1、6月份,4月份为低谷。6月全省实现当期保费73.54亿元,列全国第一,增幅25.84%。
    二是个人营销发展继续优于全国。上半年,全省个人营销渠道延续了多年的发展优势。实现保费收入189.29亿元, 同比增长14.28%,高于全国0.97个百分点。邮政渠道(包括邮政公司和邮储银行)代理保费收入63.82亿元,在部分银行渠道负增长的情况下,邮政渠道逆势增长,同比增幅8.22%,在银保业务中的占比为47.21%,较上年同期提升8.24个百分点。
    三是业务结构持续优化。一方面,新单业务结构继续优化。上半年,我省新单期交业务同比增长2.02%,新单期交占比35.43%,比上年同期提升4.75个百分点,比全国水平高5.72个百分点。另一方面,保障型业务[ 保障型业务包括意外险、健康险、有效保额不低于10倍期交保险费或2倍趸交保险费的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增长较快。上半年,保障型业务保费收入167.99亿元,同比增长30.9%,远高于规模保费增速,保障型业务占比17.78%,比上年同期提升9.81个百分点。
    四是人身保险服务水平逐步提升。今年是行业全面贯彻落实《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的第一年,各公司积极践行服务承诺,上半年,全省理赔案件5日结案率、信访投诉案件10日结案率、犹豫期回访成功率均在80%以上,人工服务电话接通率在90%以上。部分公司还构建了电子化承保或理赔服务平台,实现高效承保、快速理赔,部分公司拓展服务方式,提供特色服务,如设置自助服务区和VIP贵宾客户服务区,提升了客户服务满意度。
    五是治理销售误导工作扎实推进。上半年,我局以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为出发点,在治理销售误导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人身险公司开展治理销售误导自查自纠;二是指导行业协会开展自律检查;三是派出检查检查组,历时两个月,对重点地区的重点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四是开发寿险销售人员分级分类管理系统;五是完善制度,制定《山东人身保险公司客户回访与客户信息管理办法》、《山东人身保险公司保单信息查询服务工作指引》等制度。
    六是业务平稳健康发展也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山东人身险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过程中,也面临发展方式亟待转变,稳增长形势严峻的问题。
    三、下半年的工作重点
    (一)解放思想,不断提高保险监管水平。深入开展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讨论。深化对监管定位、监管思路、监管方法、监管作风的认识并应用于实际,不断提高人身保险监管工作水平。
    (二)深入推进销售误导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巩固上半年综合治理成果,选取两家销售误导问题突出、客户投诉较多的公司开展重点检查。利用好12378热线、信访举报等有效信息,提高查处工作的针对性。三是全面推行寿险销售人员分级分类管理体系。从制度上引导销售人员诚信展业。四是推行“访后付费”制度。在个险和银保两个主要渠道,要求公司在回访成功后才能向销售人员或代理机构支付佣金。五是建立客户保单信息查询机制。要求公司开通电话、网络查询系统,为客户查询保单信息提供便利条件,形成对公司和销售人员的倒逼机制和监督机制。六是加强寿险产品销售适当性研究,推动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和销售模式,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人。
    (三)持续推进行业转方式调结构。大力促进我省银保业务平稳转型,引导中小寿险公司开拓发展新思路。
    (四)推进重点领域业务发展。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卫生部等4部门《关于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服务的指导意见》,以及保监会即将出台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做好政策研究和市场调研工作,制定贯彻落实意见,与省卫生厅等部门共同推动人身险公司参与新农合经办工作、开展大病医疗保险业务。二是按照保监会《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方案》要求,推动公司通过创新产品和经营模式,提升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积极开展对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研究,做好试点推广的前期准备工作。 
    保险中介发展水平提高 大力规范市场秩序
    上半年,我省(不含青岛,下同)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136家,新设法人机构7家;共有兼业代理机构12256家,同比增加2031家;我省共有营销员25.54万人,占全国营销员总数的9.45%,数量居全国首位。其中,人身险公司营销员21.37万人,产险公司营销员4.17万人。上半年,我省通过中介渠道共实现保费收入438.15亿元(新口径,下同),同比增长3.02%,中介渠道业务占全省总保费收入的84.50%。
    一、市场运行特点
    一是保险营销员队伍数量减少。上半年,我省营销员同比减少1.09万人,人力减少主要是两方面因素:一方面营销员增员有一定困难,2季度代理人考试报名人数同比减少8.48%;另一方面,公司规范内部管理,严格考核,清退了一批业绩较差人力或双证不全人员。
    二是银邮代理机构主动发展意识增强。针对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和业务增长压力,银邮代理机构纷纷通过加强培训、强化考核、创新服务、防范风险等措施增强发展动力,推动业务开展。
    三是专业中介机构发展水平有所提高。一方面,业务保持较快增长;另一方面,转变发展方式成效初显。代理机构加快向寿险业务转型,以主要依靠信息技术的电话销售代理机构也首次进入我省代理市场。公估和经纪机构业务结构有所优化。公估机构中专业技术含量更高的非车险估损业务继续快速发展,同比增长17.06%。经纪机构的风险管理咨询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1.89%。同时,专业中介机构资本实力不断增强。纷纷通过增加注册资本或兼并重组不断增强资本实力,共14家机构进行增资,12家机构进行股权变更。我省专业中介机构总资产已达5.36亿元,同比增长24.98%。
 四是积极创新服务经济社会民生。例如,有的经纪机构经纪的旅责险统保示范项目投保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8.1个百分点,并联合济南物业管理协会在济南市推出物业公司责任保险;有的机构为全省6000余所中小学校的677万在校生提供经纪服务;有的公估机构推出“网格化区域快速查勘模式”,在固定区域内1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为提高车险理赔服务水平进行积极尝试。
    二、上半年保险中介监管主要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中介业务专项检查。围绕保险公司与中介机构关系不透明的环节,加大中介业务治理力度。共实施现场检查9家次,吊销1家机构许可证,对2家机构罚款12万元,警告1人次、罚款1万元。查实了保险公司通过虚构中介业务和虚列员工绩效套取资金、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虚开中介发票和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等违法违规问题。同时,组织辖内69家保险公司继续深入开展中介业务合规自查自纠,督促各公司问责405人次。
    二是全面推进代理市场清理整顿。一方面开展非现场清理整顿。通过分析外部审计报告、业务数据监测等,对未落实监管要求的机构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上半年共开展监管谈话34家次,下发监管函37家次。另一方面启动对重点抽查对象的现场检查。建立6项量化指标筛选出5家代理机构作为检查对象,制作了涵盖59个稽核点的专业中介机构现场检查工作底稿。
    三是防范风险,着力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建立了重点专业中介机构风险监测机制,严格规范了专业中介机构激励行为,督导机构依法合规实施激励;针对个别机构的投诉问题,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基础上,对机构负责人监管谈话,要求机构畅通投诉渠道,维护好消费者利益。
    三、下一步重点监管工作
    一是大力规范中介市场秩序。加强兼业代理许可证管理,将注册资本到期不达标、未按要求申请延续及不符合延续条件的机构清退出市场。抽取2-3家专业中介机构开展主动性现场检查,巩固清理整顿成果。二是切实防范风险。抓好风险监测,重点关注寿险代理业务量较大的机构,发现异常的及时跟进了解,进行风险提示。做好信访投诉查处工作,对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严查重处。三是规范培育保险中介市场主体。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代理、经纪公司的设立,支持全国性保险代理、经纪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支持现有代理机构兼并重组、上市融资、集团化发展,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四是做好中介监管基础工作。指导保险中介行业协会研究建立保险中介信息平台,做好行业自律与服务工作。
 
 

责任编辑:张田夏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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