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投资收益权保护满意率不足三成
2012年11月30日 09:28作者:吴黎华来源:经济参考报
中国证监会11月29日发布了《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2011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纳入评价对象的2320家上市公司中,逾三成投资者对2011年度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程度表示满意,有47.57%的投资者认为2011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程度表现一般。
中国证监会11月29日发布了《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报告(2011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纳入评价对象的2320家上市公司中,逾三成投资者对2011年度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程度表示满意,有47.57%的投资者认为2011年度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程度表现一般。
从分指标来看,投资者收益权保护程度得分受上市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回报股东意愿的影响,提高并不明显。42.94%的投资者认为2011年上市公司对投资者投资收益权的保护一般,29.18%的投资者表示不满意,表示满意的仅为27.88%。
责任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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