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更新贷款 实施财政贴息“两个预拨”

2024-07-05 09:23:30来源:作者:

  □本报记者 杜肖锦

  日前,财政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在具体部署落实中,如何协同配合抓好落实,提振经营主体积极性,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质效,提高贴息政策效能?

  “我们坚持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强化财政、货币、产业政策协同,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撬动作用,与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形成政策合力。”7月3日,就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相关问题,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大规模设备更新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任务重、要求高,在政策落实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经营主体自愿申请、银行自主审贷,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财政部门、发展改革和行业管理部门、人民银行会及时共享财政贴息、备选企业名单和项目清单、再贷款清单等信息,合力支持金融机构加大相关贷款投放。”上述负责人表示。

  为进一步提高经营主体获得感,财政贴息资金实行“两个预拨”机制,财政部向各省级财政部门提前下达预算,预拨贴息资金;省级财政部门通过21家商业银行落实贴息政策,定期向其省级分支机构预拨贴息资金,后续根据实际贷款情况结算。21家商业银行在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贴息资金后,在向经营主体收取利息时扣除预拨部分的利息,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更好提振经营主体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心和积极性。

  “此前有关贴息政策实施过程中,有少数优惠信贷资金沉淀在经营主体账户中,未及时划付至供应商账户,影响政策实施效果。”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中央财政完善贴息标准,明确按照相关贷款资金划付供应商账户之日起予以贴息,对沉淀的优惠信贷资金不予贴息,更好引导经营主体及时划付资金,加速资金流转,加快经济循环,加力形成投资和消费。

  该负责人指出,21家商业银行作为落实贴息政策的重要执行者,积极作为,下沉服务,落细落实各项支持措施,主动对接经营主体,有效满足合理融资需求。省级和地市级财政部门将牵头组织审核贴息工作,21家经办银行要落实贷款“三查”责任。各级发展改革、行业管理以及金融管理部门积极支持各地财政部门工作,履行好相关监督管理责任。

  据悉,《通知》支持的是纳入相关部门备选项目清单、符合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条件的经营主体。备选项目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协商确定。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贴息1个百分点,不超过2年。符合贷款条件且贷款发放时间在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结合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额度使用情况可酌情延长。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刘爱华在国新办发布会披露,5月,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带动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行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30.7%和15.7%。从产品看,农产品加工专用设备产量同比增长53.6%,数控锻压设备同比增长17.2%,电子工业专用设备产量同比增长11%。在投资方面,设备工器具投资继续保持快速增长,1-5月,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同比增长17.5%,增速比1-4月提高0.3个百分点,拉动全部投资增长2.1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的比重比去年同期提高1.6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投资司首席统计师罗毅飞解读2024年1-5月投资数据表示,在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有力支持下,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增势良好。1-5月,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对全部投资增长的贡献率为52.8%,比1-4月提高两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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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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