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银行卡起贪念存错钱惹麻烦

2016-05-18 09:45:00来源:大河网作者:周惠

  近日,息县法院快审快结一起不当得利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曹某一次性返还谷某1000元。

  今年1月,谷某去银行存款时在路边捡到一张银行卡,当时没多想,随手就把这张卡放在了包里。2月17日,谷某去同一银行柜台办理存款业务时,因不需要输入密码,一时粗心马虎,将1000元现金存入捡到的银行卡中。谷某发现存错卡后,通过各种途径找到被告曹某,经多次协商催要1000元无果后,谷某无奈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发现,谷某家庭困难,这1000元对她意义重大。曹某此前丢失钱包内含银行卡、现金、医保卡,现只找回了银行卡,主观上认为原告谷某就是起贪念,想将银行卡占为己有,因此对原告抵触情绪很大,不愿意返还存款。为了更好地维护当事人权益,主审法官确定本案以调解为主,对曹某耐心做思想工作,也批评教育谷某的错误做法。经法官多次劝说,近日,曹某同意一次性返还谷某银行存款1000元。

  主审法官提醒广大群众,捡到银行卡应主动交给银行的工作人员处理,不要起贪念,徒增烦恼惹官司。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王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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