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29 08:52:00 作者: 来源:广州日报
近日,黄女士遭遇了一件烦心事,手头上的500元银行存款却始终无法成功兑现,具体原因竟然是时效过长。
广州日报7月28日讯 近日,黄女士遭遇了一件烦心事,手头上的500元银行存款却始终无法成功兑现,具体原因竟然是时效过长。
“我上周在家中收拾房间时,翻出了一张1991年办理的面值为500元的银行存单,可是当我来到银行时,却被告知无法立即兑现,原因是由于存单距今已有18年之久,利息的计算标准和方式无法即时决定,可是等了一个星期,何时以何种方案兑换,银行方面至今还没有结果。”
无法兑现的是10张银行发行的储蓄存单,记者从存单上看到,储蓄日期为1991年11月16日,距今已有近18年之久。上周一,黄女士拿着其中一张存单到存单发行的银行准备提现,没想到被告知无法立即兑现。“当时他告诉我,由于这类存单目前是不再发行,而且经过了18年之久,利息率的计算一时间没能拿出具体的标准来。”黄女士说,当时银行的工作人员跟她说,利息率的标准需要请示上级领导,但如今一周过去了,每次黄女士前往咨询,得到的总是“仍在请示中”的答复。
银行的有关人士指出,对于黄女士拥有的这类已退出市场的存单,银行方面制定了一套计息的标准:1986年3月1日以后、1993年3月1日前存入的,存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按储蓄存款定期一年利率打九折计息;1993年3月1日(储蓄管理条例实施后)后存入的,存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无论存期多长,整个存期一律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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