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8 08:41:00 作者:韩婷婷 周静雅 石仁坪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相关文件已在业内征求意见
韩婷婷 周静雅 石仁坪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自身信贷资产的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为银行提供了将表内资产转移表外的渠道。而这背后难以具体衡量的隐性风险已引发监管层的重视。
近日,一份名为《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信托公司主动管理能力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的文件开始在业内征求意见。
来自银行和信托公司的知情人士透露,《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购买本行信贷资产将被禁止。同时,监管方对银信间真实贷款转让也作出更严格界定,要求信托公司亲自履行管理职责,禁止将资产管理职能转交给银行或第三方。“目前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可能会有调整。”
这一消息也被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公开场合证实。郭田勇告诉CBN,他参与了银监会关于该文件的讨论,并预计《通知》将于近日正式下发。
中间业务蒙上阴影?
利用信托平台募资,然后置换银行信贷资产为银行理财产品的运作模式,自2005年以来一直是银行理财市场的主流业务之一,也成为国内商业银行突破利率水平和信贷规模限制、将表内资产转移表外的主要渠道。
今年,超常规信贷投放形成了充裕的流动性,银信合作一度萎缩。然而9月以来,随着新增信贷的逐月减少,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却逆势增长。9月,银信合作产品发行环比出现82.35%的高速增长,其中信贷类产品突然爆发,并占据当月产品发行数量的43.55%,较8月提高15.19个百分点。而11月,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在信贷类产品的带动下发行达576款,创下今年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发行的新高,发行规模预计在3400亿元左右,也创下年内新高。
“三季度之后,由于面临较大资本充足率压力,银行希望以此减少对资本的消耗,但监管部门已经意识到了风险。”北方地区一家信托公司负责人表示,银监会一方面加强了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理,另一方面也开始着手研究加强信托公司的自主管理能力。
《通知》规定,信托公司不得将银行理财对接的信托资金用于投资理财资金发行银行自身的信贷资产。
“银行理财产品直接形成中间业务收入。这一文件如正式实施,将给银行中间业务收入蒙上阴影。”郭田勇指出,银行理财产品总量在2万多亿,其中信贷类产品是最主要构成部分,规模超过1万亿。可以预计2010年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量将会大幅下降。
他认为,银信合作产品占比虽然较大,但银行可转而开发与股票二级市场、农产品大宗商品挂钩的理财产品。此外,混业经营趋势也将会缓解银行完全依赖信贷的现状。
强化贷款交易真实性
一位信托经理告诉CBN,接近年底,信贷类项目并没有完全叫停,但审批更加严格,需逐个到监管部门送审。“以前十个项目有八个能获批,现在通过率降低,只能批一两个,公司还有几个项目在等待审批。”
与此同时,监管方对银信贷款转让的真实性也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通知》规定,信托公司作为信托项目的资产管理机构,应亲自履行管理职责,禁止将资产管理职能转交给银行或第三方,并再次明确信贷资产转让时,信托公司应接收所有信贷资产相关档案资料,真实持有信贷资产。
上述北方地区信托公司负责人认为,监管方希望由信托公司承担管理责任,这意味着信托公司资产管理的工作量将加大。“如果还想做类似业务,信托公司需要在人才和设备等软硬件方面,均达到监管方的要求。能不能做,关键看信托公司的定位与能力。”
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邢成表示,短期内,信托公司业务规模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但上述北方地区信托公司负责人指出,由于银信合作收益率低,新规如果执行对信托公司收入的影响并不大。“这种平台业务,大家要的是规模,而不是收益。”
此外,由于各信托公司业务侧重不同,有的注重主动管理,有的则倾向于银信合作的制度服务,邢成指出,《通知》将在信托公司的评级分类中,对信贷资产规模的标准作出相应调整,弱化简单利用信托平台的信贷资产规模的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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