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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600021)关于为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2007-08-07 10:51:00    作者:   来源:中国证券网  

  关于为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件精神,我们作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将为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奉贤燃机”)提供贷款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将待《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并生效后,按照投资比例为奉贤燃机提供贷款担保是基于电力行业建设发展的特殊性,以及作为奉贤燃机股东履行相应的义务所致,属于公司发展合理需求,且担保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担保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公司也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未发现公司有对控股、参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行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翁史烈、胡茂元、张亚圣、吴大器、徐晓飞
yingc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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