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高峰时段用电紧张,山东省为解决巨大的供电缺口,在“临时干预煤价”之后不到一周,又打出“上调高峰时段电价”的组合拳。据了解,山东省自6月10日起试行尖峰电价政策,扩大峰谷用电差,尖峰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高达70%。
日前,山东省物价局、省经贸委公布了峰谷分时电价调整政策,包括对峰谷时段电价和峰谷电价浮动比例的调整,其中规定高峰时段为每天的8:30—11:30和18:00—23:00,其余时间为平段和低谷时段,将现行高峰、低谷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下浮动50%调整为上下浮动60%。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率先试行尖峰电价政策,将高峰时段中的10:30—11:30和19:00—21:00划为尖峰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70%。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不实行峰谷电价,不在调整之列。
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代表本网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吴毅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