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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化工:子公司山东新泰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收到关于"11. 19"爆燃事故的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

    2011年11月19日,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新泰联合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联化)三聚氰胺装置道生液冷凝器检修过程中发生爆燃事故,事故最终罹难人数14人.2011年11月23日, 公司发布了《关于子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公告》(详见2011年11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1-031).
事故发生后,新泰联化立即进行了停车整顿,经检修和验收通过并经批准,至2012年8月20日,新泰联化已全面恢复正常生产.
    新泰联化位于山东省新泰市楼德镇, 新泰联化现有7万吨/年合成氨,10万吨/年尿素,3万吨/年三聚氰胺装置,5万吨/年苯酐项目正在建设中.新泰联化于9月4日收到泰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泰)安监管罚告(2012)019-1号),泰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对新泰联化作出1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日,新泰联化时任董事长王宜明先生收到泰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泰)安监管罚告(2012)019-2号),泰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 对王宜明先生作出5.944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上述处罚不对公司三季度报告合并报表的业绩预告造成重大影响, 也不会对新泰联化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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