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时间2012 年9 月18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 International TradeCommission, 以下简称"ITC")依据日本日立金属株式会社(Hitachi Metals,Ltd.)及其关联公司日立金属北卡罗来纳公司(Hitachi Metals North Carolina, Ltd.)(以下统称"日立金属")的申请正式启动对公司的337 调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将此次337 调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次337 调查案的基本情况日立金属依据《美国1930 年关税法》第337 节规定,于2012 年8 月17 日向ITC 申请337 调查, 指控包括公司在内的29 家中国,美国,德国,奥地利企业非法向美国出口,在美国销售侵犯其美国第6,461,565 号"METHOD OF PRESSING RARE EARTHALLOY MAGNETIC POWDER"专利(以下简称"565 专利"),第6,491,765 号"RARE EARTHMAGNET AND METHOD FOR MANUFACTURING THE SAME"专利(以下简称"765 专利"),第6, 537,874 号"RARE EARTH MAGNET AND METHOD FOR MAKING SAME"专利(以下简称"874 专利"),以及第6,537,385 号"RARE EARTH MAGNET AND METHOD FOR MANUFACTURING THE SAME"专利(以下简称"385专利")的烧结稀土磁体. 日立金属诉称公司侵犯了其 565 专利的第1,2,5 和8-11 项权利要求;其765 专利的第1-3,13 和15-16 项权利要求;其385 专利的第1-2,7,9 和10 项权利要求.
日立金属请求ITC 针对侵权行为立即展开调查, 认定有违反337 条款的行为并签发普遍排除令,禁止所有侵犯涉案专利的烧结稀土磁体,以及含有侵权烧结稀土磁体的音频设备,电动工具,电机,电子电路配件,汽车配件,以及运动配件进入美国.
经过初步分析,公司认为本公司产品并未侵犯日立金属的上述专利,公司将积极应对本次337 调查,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
二, 本次公告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和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337 调查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1,公司在本次337 调查中无经济赔偿风险.
2,公司对美国市场销售规模很小,其在销售收入中的占比在1%以下,故本次337调查不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影响.
3, 337 调查的结案周期一般在15 个月左右,由于目前刚进入调查程序,与本次调查相关的费用暂时无法估计. 公司将根据应诉的具体情况对相关费用进行会计处理,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日立金属诉称的565,765 和385 三项专利的到期时间为2022 年1 月,2022年2月和2023 年1 月.鉴于日立金属向ITC 提出的普遍排除令请求,如果公司在本次337调查中败诉, 则公司产品将在上述专利到期日之前无法进入美国市场,公司将继续保持现有的销售地域格局. 公司在钕铁硼基本成分专利于2014年在美国到期后全面打开国际市场的计划可能因此无法实现.
四,备查文件1,ITC 网站通知《USITC INSTITUTES SECTION 337 INVESTIGATION ON CERTAIN SINTERED RARE EARTH MAGNETS, METHODS OF MAKING SAME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SAME》.
一,有关本次337 调查案的基本情况日立金属依据《美国1930 年关税法》第337 节规定,于2012 年8 月17 日向ITC 申请337 调查, 指控包括公司在内的29 家中国,美国,德国,奥地利企业非法向美国出口,在美国销售侵犯其美国第6,461,565 号"METHOD OF PRESSING RARE EARTHALLOY MAGNETIC POWDER"专利(以下简称"565 专利"),第6,491,765 号"RARE EARTHMAGNET AND METHOD FOR MANUFACTURING THE SAME"专利(以下简称"765 专利"),第6, 537,874 号"RARE EARTH MAGNET AND METHOD FOR MAKING SAME"专利(以下简称"874 专利"),以及第6,537,385 号"RARE EARTH MAGNET AND METHOD FOR MANUFACTURING THE SAME"专利(以下简称"385专利")的烧结稀土磁体. 日立金属诉称公司侵犯了其 565 专利的第1,2,5 和8-11 项权利要求;其765 专利的第1-3,13 和15-16 项权利要求;其385 专利的第1-2,7,9 和10 项权利要求.
日立金属请求ITC 针对侵权行为立即展开调查, 认定有违反337 条款的行为并签发普遍排除令,禁止所有侵犯涉案专利的烧结稀土磁体,以及含有侵权烧结稀土磁体的音频设备,电动工具,电机,电子电路配件,汽车配件,以及运动配件进入美国.
经过初步分析,公司认为本公司产品并未侵犯日立金属的上述专利,公司将积极应对本次337 调查,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
二, 本次公告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和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337 调查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1,公司在本次337 调查中无经济赔偿风险.
2,公司对美国市场销售规模很小,其在销售收入中的占比在1%以下,故本次337调查不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影响.
3, 337 调查的结案周期一般在15 个月左右,由于目前刚进入调查程序,与本次调查相关的费用暂时无法估计. 公司将根据应诉的具体情况对相关费用进行会计处理,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日立金属诉称的565,765 和385 三项专利的到期时间为2022 年1 月,2022年2月和2023 年1 月.鉴于日立金属向ITC 提出的普遍排除令请求,如果公司在本次337调查中败诉, 则公司产品将在上述专利到期日之前无法进入美国市场,公司将继续保持现有的销售地域格局. 公司在钕铁硼基本成分专利于2014年在美国到期后全面打开国际市场的计划可能因此无法实现.
四,备查文件1,ITC 网站通知《USITC INSTITUTES SECTION 337 INVESTIGATION ON CERTAIN SINTERED RARE EARTH MAGNETS, METHODS OF MAKING SAME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SAME》.
张元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