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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2012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1,债券名称: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发行数量:200万张.
  5, 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的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本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 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公司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还本付息的期限,方式及支付金额: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发行首日或起息日:2012年12月19日.
  10,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 付息日: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12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12月19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本金兑付日:2017年12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年12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3, 发行人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 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6,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7,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 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9,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发行的方式.网下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与主承销商签订协议的形式进行, 配售原则详见本发行公告第三条第(六)款.
  20,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发行不向公司原股东配售.
  21,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承销团,对认购金额不足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进行余额包销.
  22,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3, 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5,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12年12月17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T-1日 (2012年12月18日)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12年12月19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认购起始日    
    T+1日 (2012年12月20日)     网下认购日    
    T+2日 (2012年12月21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12: 00之前将认购款划
                               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3日 (2012年12月24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郭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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