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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关联交易公告

    (一)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工程施工合同
    2012年, 经招标,本公司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港集团”)的子公司——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山东港湾”)中标并承建了本公司部分港口工程项目,构成了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尽管山东港湾中标的单个项目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但公司与山东港湾之间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已达到并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上述交易合同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相关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签署日期 合同名称 金额(万元) 预计工期
        1 2012.01.13 日照港石臼港区东10#,11#泊 1,316.6065 2个月
        位港池清淤疏浚工程施工合同 
        2 2012.01.25 日照港石臼港区东5#泊位港 254.3778 32天
        池清淤疏浚工程施工合同 
        3 2012.03.28 日照港石臼港区拖轮临时 147.5771 4个月
        停靠基地工程施工合同 
        4 2012.08.06 日照港石臼港区堆场及道 1,170.7469 116天
        路改造工程——港西七路, 二十二路工程 
        5 2012.09.20 日照港石臼港区港西十一路 94.3769 80天
        地磅房(港西36路南)施工合同 
        6 拟签署 日照港石臼港区堆场及道路 3,261.2394 16个月
        改造工程——港西区12-3,1
        2-4,13-3,13-4堆场及二十六路(港西七路东)工程
        7 拟签署 日照港石臼港区堆场及道路 2,844.6273 12个月
        改造工程—港西区15-6, 1
        7-5堆场及港西十一路(联络桥以北)工程 
        8 拟签署 日照港石臼港区堆场及道路 220.7266 2个月
        改造工程—西9#泊位前沿改造工程 
        合计 9,310.2785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
    日照港裕廊码头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裕廊公司”)于2012年4月因资产收购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裕廊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港湾之间发生了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事项是因租赁码头和土地,工程施工招投标所形成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需对裕廊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与关联方签署的交易合同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
    1,裕廊公司与日照港集团之间的租赁事项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裕廊公司向日照港集团租赁码头,作业场地及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其租赁事项构成了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
    2,裕廊公司与山东港湾之间签署工程施工合同
    自2011年以来, 裕廊公司的货物中转量大幅增加,因该公司成立时间较晚,基本设施配套不全面,在生产经营中逐渐出现了粮食业务的堆存能力明显不足,船舶严重压港等问题,无法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运输服务.
    为提升运营质量和效率, 实现持续,快速发展,经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发改审【2012】55号文”核准,裕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裕廊公司拟实施散粮储运系统改扩建工程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根据招标结果,山东港湾中标了该工程项目下的散粮储运系统改扩建工程带式输送机设备制造及安装和筒仓基础两项工程, 裕廊公司与山东港湾签署相关合同构成了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裕廊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具体合同情况如下:
裕廊公司与日照港集团签署现有码头场地租赁合同,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赁类合计2,183.79万元/年.
裕廊公司与山东港湾签署日照港石臼港区西作业区散粮储运系统改扩建工程带式输送机设备制造及安装合同, 日照港石臼港区西作业区散粮储运系统改扩建工程筒仓基础工程施工合同施工类合计15,059.655万元.
郭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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