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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节能:媒体传闻澄清暨2012年利润分配方案预披露的公告

    联创节能近期股价持续上涨,期间网上出现关于公司的有关传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有关规定, 联创节能对有关传闻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关于高送转的澄清说明公司关注到近期网络上关于公司2012年度业绩分派方案传言较多, 公司董事会也曾多次发布公告进行澄清, 包括:2012年12月20日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公司董事会及有关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尚未对2012年度业绩分派方案进行讨论;自2012年12月26日停牌核查后,于2012年12月29日发布的核查结果公告中,也再次重申, 公司董事会及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尚未对2012年度业绩分派方案进行讨论;同时公司还对2012年度业绩进行了预告,公司预计2012年度净利润仅增长5%-10%.
  为了防止传闻误导广大投资者, 考虑到公司2012年度预计只有5%-10%的业绩增长, 高送转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不相匹配.2013年1月7日,经公司董事长李洪国先生提议,经李洪国先生,邵秀英女士,魏中传先生,张玉国先生,胡安智先生5名董事同意,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使用未分配利润进行送股, 但考虑到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4元现金红利(含税), 以上5名董事均书面承诺在董事会审议以上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2,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可能造成2013年业绩高增长的澄清说明(1)3万吨/年组合聚醚项目该项目于2012年二季度开始建设,投股书中3万吨/年组合聚醚建设期为12个月,该项目目前还处于建设期, 因今年北方气温特殊,对工程施工进度造成很大影响,预计2013年二季度不能顺利投产,2013年年底产能才能全部建设完毕,由于目前国内外企业对聚醚投资热度较高, 未来存在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风险,并且2014年也存在产能不能完全利用的风险,完全达产可能会在2015年以后,招股书中披露的业绩指标8375.66万为项目完全达产后的预期经济效益,因未来市场可能存在产能过剩和竞争日趋激烈等原因, 会导致产品毛利率空间进一步压缩,所以,即使完全达产后,预计每年的净利润指标也不能完全保证,因此,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2)1000万平米/年聚氨酯板材项目该项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建设,目前,该项目土地尚未取得合法手续,土地指标及土地手续办理属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管理统一办理,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尚没有进入土地手续实质办理阶段,土地手续取得为不可控因素,项目完全建成需要24个月,预计在2014年三季度以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利润指标是指项目建设达产后的利润指标,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经济增长放缓,消费水平下降也会影响建筑节能市场的需求;受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 也将会影响整个建筑节能新建项目的建设速度,并且该市场对产品质量要求非常高,造成产品质量事故风险大,因政策方面的原因会利好于所有有机保温材料,各类有机保温材料也将加入到保温板的竞争行列中来,未来竞争激烈,毛利率下降是必然趋势,随着参与者增大,未来存在产能过剩,公司产能不能完全利用的风险,所以,该项目2013年及未来几年市场推广速度和盈利能力会受较大影响,请广大投资者能理性判断.
  3,公司关于国家政策利好的澄清说明12月3日公安部消防局下发 《关于民用建筑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350号文),决定取消执行2011年3月14日颁布的65号文,此消息利好于整个有机保温材料市场,聚氨酯外墙保温板市场只是其中一部分,其它有机保温材料也会迅速加入到竞争行列中来,未来各类保温材料竞争会非常激烈,由于聚氨酯保温材料成本高于其它保温材料, 聚氨酯保温板材被市场全面认可并大面积使用还取决于地方政策的推行力度, 该政策因素导致的市场增量不能直接转化成公司业绩,因此,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4,关于公司未来几年每股收益非常高的澄清说明12月初以来,网络上出现对公司未来几年每股收益的预测较多,对广大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根据宏观经济状况及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充分分析, 目前3万吨组合聚醚项目建设受天气原因影响,大部分基建项目已基本停工,组合聚醚和单体聚醚竞争也日趋激烈,毛利率下降风险加大;板材项目也因土地手续办理缓慢,投产时间也不能确定,因此,受项目建设进度影响, 以及目前板材市属于投资热门行业,未来市场面临非常激烈的竞争,毛利率空间也会大幅下降, 结合目前项目进展,市场竞争情况以及宏观经济状况,预计每股收益难以实现高增长.请投资者充分考虑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确认,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并承诺至少3个月内不会筹划前述事项;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郭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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