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1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媒体来访与投资者调研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自然人路玲对聚氨酯塑胶市场相关产品的前景充满预期,双方拟成立合资公司,发挥品牌,技术和市场的融合优势,扩大销售规模并实现良好盈利.合资公司计划总投资为2000万元, 本公司以现金形式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1020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51%;自然人股东路玲以现金形式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980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49%.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的需求,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将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陆仟万元整(RMB60,000,000),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方式.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自筹建以来,聘请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机构,公司对其工作能力,敬业精神,负责态度等方面均表示满意.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的审计机构.
八,审议通过审议《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201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416,930.21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410,673.96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5,441,067.4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8,414,976.2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7,390,839.01元.
经公司董事长李洪国先生提议,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使用未分配利润进行送股,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拟以总股本4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000,000.0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九,审议通过审议《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审议《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审议《关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审议《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审议《关于2012年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审议《关于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六, 审议通过审议《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十七,审议公告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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