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基金业十大新闻
12月30日,证监会公布《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拟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三类机构直接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2012年还剩最后一页日历待翻。回望即将过去的一年,基金业发生了诸多大事:情理之中抑或意料之外,令人甚感欣慰抑或嗟乎叹息……“市场”与“政策”的化学反应以或波澜壮阔或潜移默化的方式改变着基金行业的海岸线,“内生因素”与“外生因素”的多重角力深刻影响着基金业的发展方向。
镜于过往,烛照未来。站在一个更替的时点,本报评出了2012年基金业十大新闻。寥寥数语无法详尽概括行业一整年的发展脉络,只期其能在经历这不平凡的一年之后爆发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继续扮演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或许,对于这个年轻的行业来说,“不平凡”,就是其向上生长过程中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注解。
⊙本报财富管理部
1
新基金法成行 私募监管首次入法
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改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首次将非公开募集基金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对其募集、运作、管理进行规范。
考虑到私募基金的自身特点和发展需要,监管主要着眼于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对其监管侧重建章立制,对基金具体投资业务运作主要依靠基金合同和基金参与者自主约定,以自律管理为主。不过根据规定,此次纳入监管的非公开募集基金财产的证券投资,包括买卖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私募基金“有法可依”,将有效促进非公募基金的规范发展,促进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壮大,也为我国居民提供了更为广泛的投资渠道,对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持。
2
财富管理元年 混业竞争时代来临
6月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年会,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为基金业协会揭牌,并发表题为“我们需要一个强大的财富管理行业”的讲话。
12月30日,证监会公布《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拟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三类机构直接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一系列政策的逐步放开为除基金管理公司以外的其他机构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预留了法律空间,也为基金涉足其他行业的领域、建立开放、包容、多元的财富管理行业埋下伏笔。资管领域逐渐形成短兵相接的竞争格局,混业时代正式来临。基金同信托、银行、保险等机构的竞争与合作格局或将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