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理财 > 公告

新增工行为鹏华货币市场投资基金代销机构

2008-07-30 15:59:00    作者:   来源: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的约定,中国工商银行将增加代理本公司旗下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级和B级,A级基金代码160606,B级基金代码160609)(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业务。现具体公告如下:

  自2008年7月30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一、中国工商银行

  总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址:http://www.icbc.com.cn

  投资者也可拨打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免长途电话费)

  公司网址: http://www.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7月30日

    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张元亮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登录名
密 码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