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10 09:29:00 作者:朱成碧 来源: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在监管部门加强银保业务经营风险管理的背景下,部分新成立的险企可能会面临长达3年的银保产品限售期。
消息人士称,近期,监管部门将着手从新成立、注册资本金规模较小、经营时间较短的保险公司入手,加强对银保业务的监管。因缺乏雄厚资金支持、运营经验不足,而被认为经营风险相对较大的保险新公司,或将在3年之内不能销售银保产品。
监管部门将主要通过产品审批环节进行控制。相关人士表示,虽然这一措施将“堵死”新公司银保销售渠道,但并不意味这类险企3年内不能从事与银保销售相关的其他业务,诸如,银保产品研发设计、渠道前期建设等尚未被明令禁止。
分析人士认为,即使限售期过后,也不意味上述险企的银保业务门槛会降低,监管部门在审批之后还会通过加强事后监控的方式,控制银保产品流向。在此期间,监管部门可能采取定期检查及实时报告方式加强风险管控。
据了解,监管部门针对新保险公司上述强硬监管措施,事出有因——去年有数家新保险公司因银保产品销售中出现变相提高预定利率、偿付能力下降等情况,而被保监会开出罚单。
对于此前新保险公司银保业务存在的问题,业内人士指出,这类公司往往缺乏雄厚的资金支持、销售网络尚未建立、在产品设计和特色服务上缺乏经验,难与保险“老大哥”竞争,为尽快在市场站稳脚跟,这些公司往往通过低价销售等激进的方式抢占市场,从而埋下隐患。
也有保险公司人士提出不同看法,“对新险企的一刀切并不能将风险拒之门外,资本金规模的大小和成立时间的长短并不决定着保险公司经营能力。对保险公司分类进行监管,加强事后监管、检查更有利于保险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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