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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投资基金尚缺法律基础

2009-01-07 11:54:00    作者:王磊   来源:北京商报  

    在证券投资基金诞生10余年后,期货投资基金开始跃跃欲试。

  日前权威人士透露,期货投资基金业务有望开展试点,形式上将通过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从事交易顾问业务(以下简称“CTA业务”)。目前,相关试点工作方案已开始征求意见。

  据了解,CTA业务又称商品期货投资基金。根据试点工作方案讨论稿,CTA业务是由期货公司专门成立全资或控股的CTA公司或交易顾问公司,为投资者提供专业化的期货市场资产管理服务,不负责资金募集,只负责委托资金在期货市场运用;投资范围仅限于国内商品期货交易及相关的国内现货商品交易。该业务主要涉及投资者(委托人)、交易顾问公司(管理人)和期货公司三类主体。

  由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没有关于期货交易顾问业务的直接规定,而规定期货公司可从事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因此权威人士指出,CTA业务试点在法律上并不存在障碍,监管部门还将制定《CTA试点公司管理办法》。

  但是,业内人士对此表示担忧。道通期货韩谊表示,由于《期货法》还没正式推出,所以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规对期货投资基金定性。在没有法规依据的前提下,期货投资基金业务的基础还不是很稳。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一些私募已经开始变相从事相关的业务,他们主要是自己找客户,完成开户等程序后再进行协议操作。

  韩谊还指出,可以肯定的是,期货投资基金业务对期货公司来说是件好事。由于相关的限制,期货公司不能在逐渐扩大的期货市场中进行操作,因此相关的利润不断被分割。而一旦期货投资基金成功推出,不仅将增加期货公司的利润面,还将大大改善我国期市投资者结构。

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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