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16 09:03:00 作者:周维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日前,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称“广东证监局”)发布通告,对珠江期货有限公司(下称“珠江期货”)盘中透支情况进行行政监管措施,限制该公司在三个月内进行新客户开发。
广东证监局在通告中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对期货公司盘中透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函》的要求,广东证监局于2008年12月15日至17日对珠江期货盘中透支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抽查部分客户数据,发现珠江期货于2008年10月~12月为客户提供盘中透支。珠江期货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在本次盘中透支检查中,珠江期货未能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及时在公司自查报告中如实报告有关盘中透支问题,违反了中国证监会《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第八十三条的规定。
广东证监局还称,在广东证监局下发《关于格林期货涉嫌违法违规有关情况的通报》之后,珠江期货仍然发生违反《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行为。广东证监局已于2008年12月31日向珠江期货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进行整改,杜绝各种形式的盘中透支行为,并责令该公司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期货公司首次出现违规的盘中透支交易行为。不久前,黑龙江证监局于3月31日发布类似通告,对黑龙江省天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盘中透支行为进行行政监管措施,要求该公司进行整改,并限制其3个月内为客户开立新账户。另据业内人士介绍,浙江一家期货公司之前也因同样行为受到类似的处罚。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