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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拟叫停回购式信托股权投资

2009-07-27 09:22:00    作者:吴清桦   来源: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实质是为了规范名为“股权投资”实为贷款的变味信托项目。据悉,不少未通过审批的地方政府基建项目,便是通过信托公司,以“股权+回购”的方式包装产品,将实为贷款项目的产品改良为股权投资项目,以规避监管层对贷款项目的严格审核。

  旨在规范名为“股权投资”实为贷款的“变味”信托项目

  证券时报记者 吴清桦

  本报讯 近日,一份规范信托业务的征求意见稿正在业内悄然传开,该意见稿的主旨是拟叫停“股权+回购”式的股权信托投资。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实质是为了规范名为“股权投资”实为贷款的变味信托项目。

  这份征求意见稿称,2008年下半年以来,为配合国家宏观经济剌激政策,信托公司固定资产项目融资业务发展迅速,信政合作业务发展尤为迅猛。此次规范主要为防范信托公司项目融资风险,确保信托公司健康、平稳发展。

  意见稿中明确提出了几项要求。首先,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不得以股权投资附加回购方式进行项目投资。其次,信托公司要严格执行国家新制定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资本金管理制度;信托公司不得将银行理财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但对接商业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除外。最后,信托公司开展项目融资业务时,要依照国家规定,明确和细化可接受的资本金来源,对于来自股东借款(除非注明在风险情况下放弃一切偿还权利)、银行贷款和银行理财资金,不得作为项目资本金。

  意见稿还要求,信托公司要加强对项目资本金到位真实性的审查认定,要求借款人提供资本金到位的合法、有效证明,必要时应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核实认定。信托公司应加强对项目融资业务的合规性管理和风险管理。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规范信托股权投资的意见稿出台,主要因为目前不少地方政府表面上采用信托股权投资,而实质为政信合作项目贷款。监管层正考虑对这类“变味”的信托股权投资项目进行监管。

  今年5月份,监管层下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信政合作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通知》针对部分信政合作项目不够规范的问题,要求对合作方实力进行评估分析,并要求信托公司提高风险意识。该通知下发后,部分地区县区级的信政合作项目被暂停,新的信政合作项目也必须全部经历重重审核,再确定是否上马。

  据悉,不少未通过审批的地方政府基建项目,便是通过信托公司,以“股权+回购”的方式包装产品,将实为贷款项目的产品改良为股权投资项目,以规避监管层对贷款项目的严格审核。

  去年,国家为刺激经济发展,出台投资四万亿扩大内需的经济政策,此后,政信合作项目风起云涌。而在信政合作的诸多项目中,地县级项目数量增长迅速。据百瑞信托发布的《2009年第一季度信托行业分析报告》显示,一季度投向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共有26个,投向区域分别为:直辖市2个、地级市7个、县级市11个、县区6个。其中,投向地县级基础设施的信托项目数量明显增多。

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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