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15 09:49:00 作者: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华润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公告称,6日至12日发行2008年公司债券(简称“08华润债”),总额为85亿元。这是历年来该公司发行债券规模最大的一次。
募集说明书显示,其中57亿元用于一系列股权兼并收购项目,如收购三九集团100%股权、北药集团50%股权、上药集团40%股权和上海医疗器械集团99%股权。15.5亿元用于公司医药企业股权收购后的后续整合以及打造医药产业平台提供必要的流动资金。12.5亿元用于偿还短期银行贷款,调整公司的债务结构。
记者了解到,此次资金已经募集到位。其中,用于收购整合以打造央企医药平台的资金达72亿元之多。“华润股份的主营业务涉及电力、房地产和消费品等各个领域,但08华润债的近九成资金都用于对医药平台的规划和打造,可见华润集团对医药这个新的利润中心的重视。”业内人士评价说。
今年6月,上海国资委将旗下60%上药集团股权无偿划转给上实集团,使华润集团在上药集团的控制权争夺中败北。此后,外界普遍猜测,华润对于手中的40%上药股权兴趣不大,可能会通过拍卖等方式转手。
显然,华润并未放弃对上药的持股。公告明确表示,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根据国资委的有关文件指示,募集资金还将继续用于推进上药集团40%股权的收购。
“本来没有控制权的话,华润的兴趣是不大的。但是国资委方面希望华润能够从大局出发,不要退出。”13日,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
目前,上药集团40%股权,已被多家银行冻结。公告披露,就华源集团持有上药集团40%股份冻结及债务偿还问题,华润已与多家债权人签署了谅解备忘录,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积极协商,华润拟以30亿元收购华源集团所持上药集团40%的股权,并拟通过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的18亿元投入该收购项目。
上述人士指出,不出意外,上药集团未来将独立上市,这40%股权的估值约在40亿元。因此以30亿元拿下这部分股权华润并不吃亏。
公开资料显示,上药集团在2005年中国医药(600056)制造业务收入中排名第三位,其下属的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00849.SH)在该年中国医药流通业务中排名第二位。医药分销业务在上海市及华东地区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
不过,记者了解到,作为华源集团旗下企业,上海医疗器械集团则是第一家完整进入华润系的医药企业。这个体量虽小,但净资产回报率超过10%的企业,曾经是上实集团和华润集团争夺的猎物。
去年4月,华润股份与中国华源生命产业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的上械集团99%股权并实施整合,收购整合总计资金约5亿元,目前股权相关评估、转让、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上海医疗器械集团成立于1991年,公司2006年底经审计、评估后的净资产为4.25亿元,年销售额约7个亿。这是否将成为华润医药发展医疗器械业务的平台?此前,三九和东阿阿胶(000423,股吧)已经被分别被定位于华润发展品牌中药和滋补品的平台。
“现在还不好说,毕竟公司的规模和体量还太小,跟三九和东阿阿胶不好比。”上海医疗器械集团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华润医药对于医疗器械集团的态度还不够明朗,是独立发展还是跟其他公司整合,眼下都有可能。“应该说华润进退都可以,毕竟公司效益不错,就算不做了,卖掉也不会亏。”
值得一提的是,华润作为万东医疗(600055)的实际控制人,和上海医疗器械集团在业务上颇有竞争,二者的X射线机市场份额分别为第一(60%)和第二。由于两块医疗器械业务同属于一个最终控股股东,目前市场对于万东医疗整合上海医械存在较强的预期。
上月,华润将东阿阿胶也划入新三九控股,新三九控股也成为华润最能掌控和把握的医药平台。
至于持股50%的北药集团,华润的掌控力并不突出。
2006年12月,华润股份与北药集团相关股东、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及债权人国家开发银行达成一致,签署协议以20亿元收购北药集团50%股权。该项收购已于2006年12月获得股东及股份质权人北京市国资委同意。
知情人士透露说,北京市国资委仍希望将控制权把握在自己手中。而华润方面也坚持,拿不到绝对控制权,将不会继续对北药集团投入资金。目前看来,华润集团对于北药集团的整合前景并不乐观。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