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22 10:36:00 作者:李锐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经国家发改委核准,总额7亿元的2009年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今起发行。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4.50%。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由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
发行人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经上海市政府批准设立,专门从事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工作的政府性投资公司。申江集团按照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的总体规划,负责市级投入项目的投资、融资和建设,主要从事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前期开发、市政环境建设、公益性和功能性项目投资以及相关资产经营等业务。作为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范围土地前期开发的市级投入实施主体,申江集团自成立以来,紧紧抓住上海市加快国际经济、贸易、金融和航运“四个中心”建设的机遇,以筹办2010年上海世博会为契机,稳步推进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为138.76亿元,合并负债总额为85.05亿元,合并所有者权益为53.71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2.56亿元。2008年度,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6.58亿元,合并净利润为1.18亿元,其中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14亿元。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7亿元人民币,其中5.8亿元将用于项目投资,项目包括十六铺地区综合改造(一期)项目、中山东一路15号(甲)地块环境整治和综合改造工程(“镶牙齿”工程)项目,其余1.2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