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科技交流合作严重受阻

2014-10-29 09:49:00来源:大众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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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科技界传播一个重要信息,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项目急剧减少,科技专家学者出国申请很难批准。其原因在于,一是对科技专家学者和公务员出国实行“一刀切”,取消科技人员使用因私护照出国进行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否则相关费用不予报销;二是科技人员按照课题经费预算执行的国际交流任务或经批准的访问学者项目,将出国经费计入所在基层单位的“三公”经费总额,为减少“三公经费”,各单位实行更加严格的控制、限制和压缩;三是科技交流合作项目每次出国的限制天数与公务员相同,致使学术访问交流时间大量缩短,没有时间进行深度研讨;特别是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往往来去匆匆,旅途时间超过参加学术会议时间,学术大会结束之后,必须立即启程回国,无法参与同行交流研讨,难以实现学术交流的满意效果;四是科技人员出国审批程序更加繁琐、更加严格,尤其是担任行政职务(县团级)的专家学者和体现更高层次科技合作的团队领队等关键人物(厅局级)受到出国级别、次数、审批程序方面更加严格的限制,严重影响国际科技合作的交流和互访。这些问题在科技界引起很大反响。据了解,有90%以上的科技人员不理解不赞成这一新政策,80%以上的出国科技人员认为严重影响国际交流合作,50%的科技人员放弃出国申请。

  为此,我们提出建议如下:

  第一,建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深入基层,调研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召开有关专题座谈会,倾听有关科技人员的意见,探讨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条件下,继续深化科技改革开放,推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的新政策,特别要关注因我国政策变化所造成的国际负面影响。

  第二,建议国家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统一规范“三公”经费与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经费的政策界限,对两类出国项目进行明确的具体的区分,制定相关透明的审批程序、财务等细则,以利于保证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的正常实施,使基层单位对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中的“事业单位参照执行”能够正确解读和执行,改变当前对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普遍存在的“担心违规”、“怕担责任”、“宁紧勿松”、“宁少勿多”的倾向。

  第三,建议国务院对担任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项目、出国团队负责人的高校、科研院所的厅局级、县团级领导干部的出国审批实行有别于公务员领导干部的政策,以利于提高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的对等合作和提升出国绩效。

  第四,建议国家财政部将合规列入科研项目支出的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经费不列入“三公”经费统计,并且不作为基层单位公费出国预算限额年度控制指标,将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和国家、省市批准的出国访问学者经费单独列支,单独审计。

  第五,建议国家对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实行与访问学者相同的护照政策,允许使用因私护照出国,允许年内一次审批可多次出国,允许出国经费按项目预算列支。

  第六,建议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新形势下,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解决如何继续深化科技改革开放,加强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问题,由党中央、国务院颁发新文件,以求统一认识,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不敢或压缩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的倾向性问题。(作者:呂兆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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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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