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6 21:28:56 我要评论
苏雪燕、刘诗平 来源: 新华网新华网北京6月26日电(记者苏雪燕、刘诗平)中国银监会26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去年我国融资性担保机构比上年末增长近四成,发展速度较快。银监会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融资性担保行业总体运行较平稳,但担保行业多年缺乏有效监管聚集的风险和问题还比较突出,对此,将启动《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工作。
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末,全国融资性担保行业共有法人机构8402家,较上年末增长39.3%;在保余额总计19120亿元,较年初增长39.1%。
该负责人说,近期出现的中担、华鼎、创富等个别融资性担保机构因违规经营导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事件,暴露出部分融资性担保机构自身经营管理不规范、偏离主业、内控机制欠缺、缺乏严格有效的监管等问题。目前,联席会议正协调处置化解风险,相关省、市人民政府正在积极开展风险处置化解工作。
据介绍,部分融资性担保机构存在的风险隐患主要表现在:挪用或占用客户保证金和客户贷款风险。中担、华鼎、创富风险事件主要由于担保机构在账外挪用客户保证金或利用关联企业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用于高息放贷和高风险投资,导致资金链断裂形成较大风险损失。本金不实的风险,指融资性担保机构股东直接或变相抽走资本金或融资性担保机构违规运用资本金,从事高风险经营活动。还有实际控制人和关联交易风险,以及以委托贷款等方式掩盖代偿风险。
此外,该负责人还表示,近年来我国融资性担保增加过快、数量过多,加剧了担保市场的过度竞争,整个行业呈现“僧多粥少”的局面,担保放大倍数难以提高,不利于融资性担保机构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形成。与融资性担保机构数量和业务的快速增长相比,监管资源不足,专职人员少,监管有效性亟待增强。
针对以上情况,该负责人说,下一步将启动《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工作,并进一步研究分支机构管理、再担保机构发展、资本金运用等问题,完善有关制度措施。
针对一些融资性担保机构挪用客户保证金的现象,联席会议近期下发了《关于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客户担保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客户保证金并非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自有资金,而是担保客户提供的一种反担保措施,不能与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自有资金混同使用,只能用于合同约定的违约代偿;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专户管理、信息报送、强化监管、违规不得享受扶持等一系列规范管理要求,从制度上消除客户保证金被挪用的风险隐患。
该负责人还表示,在我国非融资性担保机构中,除少数专业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机构主要经营工程履约担保、投标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担保业务外,其余大部分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打着“担保”旗号不经营担保业务,主要从事民间借贷等活动,形成的风险隐患和负面影响较大,给融资性担保行业带来了声誉风险,影响了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担保机构按业务性质分为融资性担保机构和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已经纳入监管体系,但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没有纳入监管体系。据统计,截至2011年末,全国共登记非融资性担保机构约1.38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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