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新闻
本站搜索:

中国黄金第一案终审判决 3.2亿交易全被撤销

2012-06-27 09:36:47     作者: 桂园    来源: 中广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宋荣贵,终审判决,交易系统
[提要] 山东省高院日前对被称为“中国黄金第一案”的宋荣贵诉银行案作出终审判决,支持银行撤销宋荣贵126笔“纸黄金”交易。实际上,银行交易系统应当作出拒绝接受交易的判断,但由于该系统存在漏洞,没有作出正确判定,造成宋荣贵的交易没有被系统发现,宋荣贵正是钻了系统的空。

  中广网济南6月26日消息 山东省高院日前对被称为“中国黄金第一案”的宋荣贵诉银行案作出终审判决,支持银行撤销宋荣贵126笔“纸黄金”交易。

  2006年5、6月间,宋荣贵利用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黄金买卖交易系统,通过电话委托方式,短短十天内买卖黄金超过2100千克,总金额达3.2亿元,获利2100多万元,但很快被开户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将钱划走,宋荣贵将银行告上法庭,却被银行反诉。由于涉案金额巨大,并挑战诸多法律空白,这一案件被称为“中国黄金第一案”。

  2006年5月30日,宋荣贵在工商银行开立个人黄金买卖账户。6月29日,宋荣贵以低于市场黄金价格交易成功。7月8日,宋荣贵买进卖出共交易126笔获利2100多万。7月12日,工行通知宋荣贵去核对账户。7月13日,银行扣留宋荣贵,宋荣贵被迫挂失银行卡。8月3日,宋荣贵收到通知书,巨额收益被划走。2007年4月17日,宋荣贵把工行告上法庭,之后被银行反诉。2008年4月11日,“中国黄金第一案”一审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2010年9月,济南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银行撤销126笔交易的诉讼请求。日前,山东省高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争论的焦点之一,就是银行在“纸黄金”交易过程中的地位是中介平台还是参与买卖的当事人。法院最终认为,每一笔“纸黄金”交易都是银行和宋荣贵双方直接发生的交易,没有通过第三方协助完成,银行并非中介而是交易的当事一方,银行与宋荣贵之间的“纸黄金”交易合同属于买卖合同,银行作为合同当事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案件的另一焦点是,宋荣贵在短短十天赚了2100多万元到底是合法交易还是不当得利。法官审理发现,宋荣贵在2006年6月29日至7月8日期间,是以一种叫“止损委托”的方式进行的65笔买入交易,设定的委托买入价均低于当时的银行报价,违反了交易规则。实际上,银行交易系统应当作出拒绝接受交易的判断,但由于该系统存在漏洞,没有作出正确判定,造成宋荣贵的交易没有被系统发现,宋荣贵正是钻了系统的空。

system

editor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