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9 14:17:18 我要评论
綦芬 来源: 福州晚报记者昨天获悉,经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审议决定,从6月30日起,我市暂时提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凡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
据悉,新调整的贷款最高额度,比2011年的分别提高了20万元(双方)和15万元(单方)。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说,调高贷款最高额度将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可加大对中低收入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减少贷款利息支出,减轻还贷压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
那么8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月供金额差别在哪里?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介绍,以贷款人贷款80万元、贷款期限30年为例,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首套房5年期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7%,每月还款4148.8元;商业贷款利率为6.8%,每月还款5215.2元。相比之下,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可少付1066.4元,一年可少付12796.8元,30年共少付383904元。对中低收入家庭而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大大减少其利息支出,降低购房成本,减轻还贷压力。
尽管贷款额度上限提高,但并不意味着公积金贷款门槛降低了,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仍继续执行个贷差别化政策,对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不得低于50%,且利率上浮1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发放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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