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5 11:24:54 我要评论
李舒瑜 来源: 深圳特区报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是深圳新一轮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中社会关注的焦点。《〈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近期实施方案(2012-2015年)》昨天通过新一期政府公报正式公布,方案透露我市今年将以宝安区沙井街道共和社区、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社区为试点,开展原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工作。
2015年土地产权基本明确
继“土地拍卖第一槌”后,时隔25年,今年5月《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获批实施,以“产权明晰、市场配置、节约集约、科学调控”为核心原则的深圳新一轮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土地确权及违建处理是此轮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本次改革分近期(2012至2015年)和中远期(2016至2020年)两个阶段推进。根据近期实施方案,我市力争“十二五”期末,改革试点取得重大突破,实现全市土地基本纳入规范的土地管理框架,形成健康有序的土地交易市场,土地产权基本明晰,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成为支撑城市发展的有效手段,土地集约集聚利用水平大幅提升,经济特区一体化水平显著提升。
研究建立土地审裁制度
在土地确权的过程中,如何解决土地权属争议?近期实施方案提出,探索市、区两级土地权属争议调解机构的设置,强化行政调解能力;建立健全土地民事纠纷仲裁机制;探索在法院设立专门法庭,直接受理土地权属、征地补偿、安置补偿等各类土地争议,强化土地问题司法处理力度,借鉴香港有益经验,研究建立土地审裁制度。
在土地收益分配机制方面,我市将重点探索政府与土地权利人共享土地增值收益机制;探索完善土地租(价)税费体系,研究健全各类土地使用权交易税收征管制度,研究土地资源占用的税费约束机制、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税费调节机制。
在坪山前海开展综合试点
土地资源紧缺是束缚深圳发展最大的难题之一。公开资料显示,未来十年深圳市可供新增建筑用地仅为59平方公里。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统筹协调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二次开发模式是改革探索的重点之一。
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我市将展开两个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综合试点。一是坪山新区综合试点。重点探索原农村土地改造确权路径,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城市发展单元等二次开发机制统筹,土地收益分配调节等。配合这项综合试点,我市将开展城市化过程中原农村土地权益重构政策研究,并探索土地二次开发模式的金融保障运行机制。
二是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试点。重点完善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和地价标准,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等。
出台处理违法建筑的配套实施文件
违法建筑是深圳发展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顽疾”,也是新一轮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矛头所向。近期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原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试点,探索原农村土地“依现状”确权路径;结合二次开发,探索推进原农村土地“依改造”确权路径。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深圳将加强通过以城市更新的方式,推进确权工作。
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我市将以宝安区沙井街道共和社区、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社区为试点,开展原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工作,总结经验,提出政策建议。
违法建筑如何处理需要配套政策措施的出台。2009年5月21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但由于违建处理配套政策迟迟未能出台,使得违法建筑一直难以处理。此次“新土改”的近期实施方案提出,今年我市将出台《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的配套实施文件。
今年开展七项专项试点
包括原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试点在内,近期实施方案提出,今年将开展七项专项试点工作。
——完善土地总登记制度试点。开展原光明华侨畜牧场土地总登记,对行政事业单位、光明集团的用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对各类未转收的现状建设用地、农用地进行登记造册。
——完善土地作价出资方式试点。以地铁三期开发用地为试点,探索国有土地作价出资方式适用范围、取得土地使用权法律效力、运作程序和规则等,完善土地作价出资土地有偿使用方式。
——健全土地节约集约机制试点。以高新区留仙洞园区为试点,健全产业用地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健全土地供应前的准入机制和供应后的综合评估、退出机制,开展对各类功能区、建设项目用地以及各行业、不同用地主体的多层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
——创新生态用地保护模式试点。以南山区西丽水源三村、宝安区黄麻布社区为试点,开展生态地区整备,探索社区规划编制方法,以及生态用地保护的市场化机制。
——土地整备试点。以华为科技城土地整备为试点,探索土地整备开发机制,提出政策建议。
——城市发展单元试点。以光明门户区、坪山中心区发展单元为试点,探索城市发展单元整体开发政策,提出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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