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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加成"后 深圳医院次均药费下降12.6%

2012-07-10 11:17:44     作者: 余海蓉 李创 党姣    来源: 深圳特区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人口计生委,药品费用,社康
[提要] 数据显示,一般诊疗费实施一周以来,社康中心次均门诊费用55.8元,下降4.3元,降幅7.2%;其中次均药品费用27.4元,下降3.8元,降幅12.2%,次均医疗费用28.5元,下降0.5元,降幅1.5%。

  药品“零加成”后,市民有没有实际受惠?昨天,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向媒体通报了医药分开实施一周的情况。记者了解到,药品“零加成”悄然惠及全体市民,公立医院所有药品都已取消了加成。改革一周来,医院就诊的患者次均药费下降12.6%,社康中心次均门诊费下降7.2%。医院“零加成”也带动了药店药品降价。

  医保患者医院看病平均个人少掏13.6元

  今年7月1日,我市正式启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第一阶段工作。全市67家公立医疗机构面向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取消社保基本用药目录范围药品的加成费用;同时将医保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分别平均提高12元/门诊人次和37元/住院床日;诊查费增加部分全部由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同时,社保部门积极引导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的医疗机构参与此项改革。

  据统计,医药分开实施第一周,67家公立医疗机构医保病人次均门诊费用227.4元,下降1.6元,降幅0.7%;其中次均药品费用95.3元,下降13.7元,降幅12.6%;次均医疗费用132.1元,虽然较前一周上升12.1元,但是其中12元由社保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并没有增加。这就意味着,医保患者到医院看病,人均少付了13.6元。

  市卫人委介绍说,医保病人次均门诊费用与过往基本持平,表明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后,原来的药品加成费用“平移”到了诊疗费上,并没有因此而增加次均门诊费用。这也说明原来测算的诊疗费用的增加幅度是合理的。改革达到了“病人负担没有增加、医院收入不减少”的目标。

  医院主动取消自费患者药品加成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实际上医院不止是对医保人群取消药品加成,自费患者到医院拿药,药品的加成也取消了。

  市卫人委透露,2011年,全市公立医院中,持本市医疗保险就诊卡就医的患者仅占全市就医人群的40%左右,所以说,仅仅在医保就医人群中取消药品加成,并没有在我市完全建立药品零加成的机制。全市公立医院在完成好取消药品加成第一阶段任务的基础上,已主动取消了自费人群以及自费药品的加成。

  对于此前有媒体称“自费人群取消加成属于摆乌龙,两周后便不再享受优惠”的报道,市卫人委表示,“开弓没有回头箭”,对所有人群、全部药品取消加成的举措将继续实施下去。

  市卫人委还表示,将以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为方向,尽快协调有关部门批准我市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方案,建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标准体系。

  社康中心药费诊疗费实现“双降”

  作为我市医药分开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7月1日起,全市社康中心实施了门诊10元打包的一般诊疗费,并取消了社康中心的药品加成。

  一般诊疗费“打包”收费后,多用抗菌药物与社康中心收益无关,多输液反而增加了服务成本,这将促使社康中心主动实施一系列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配套措施。

  数据显示,一般诊疗费实施一周以来,社康中心次均门诊费用55.8元,下降4.3元,降幅7.2%;其中次均药品费用27.4元,下降3.8元,降幅12.2%,次均医疗费用28.5元,下降0.5元,降幅1.5%。依此推算,全市社康中心一周可为病人节省医药费用225万元,其中药费199万元,一年共计节省医药费用1.17亿元,其中药费1.03亿元。

  实施第一周社康中心门诊服务达到52.3万人次,较实施前一周增加5.9万人次,增幅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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