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讯(通讯员 王娴)11月6日下午,济南仲裁委员会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在舜耕山庄联合举办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实务座谈会。济南仲裁委员会主任王道忠,副主任魏玉良、刘昌国,济南仲裁办副巡视员王青出席座谈会,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退休法官冀怀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关川处长、山东政法学院杨敏教授以及多位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仲裁员,来自2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35位法务人员,济南仲裁办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等共6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由魏玉良副主任主持。
会上,魏玉良副主任首先简要介绍了运用仲裁方式化解建筑房地产合同纠纷的历史渊源以及近年来仲裁委受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发展趋势和遇到的问题。仲裁二处孙健智处长详细介绍了近两年我会受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有关情况,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可行性建议。仲裁员管理处侯济生处长结合济南仲裁委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有关情况,提出当前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实务问题,包括:交房条件的认定问题、违约金请求权的时效问题、调解在处理房地产纠纷案件中的重要作用等。
与会人员围绕上述问题交流发言。冀怀民仲裁员梳理了我国现行的与商品房买卖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厘清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依据;关川仲裁员从政府主管部门的角度,介绍了房地产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对各法律法规的渊源、层次、效力进行了解释和说明;杨敏仲裁员从民法的角度,根据《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分析了商品房交房条件认定标准;与会的律师仲裁员也分别从尊重契约自由、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发展、衡平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利益等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结合实际,说明了引发纠纷的具体情况和现实问题。与会的仲裁员从立法理念和行政管理的角度对相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提出具体的法律建议。
市建委审批办楚波主任和房地产管理处巩传岩处长分析了房地产企业出现问题的主客观原因,介绍了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事项和进展情况,强调了遵守地方规章的必要性、严肃性和自觉性、约束性,表示减少和化解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是房地产市场各方主体的共同责任,要共同努力客观公平地维护各方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王道忠主任表示,今年以来,济南仲裁委受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引发的群体性案件较多,引起济南仲裁办党组的高度重视,济南仲裁委采取了领导干部包挂重点案件、案前与当事人充分沟通等方式积极探讨解决此类案件的有效方法。今天的座谈,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介绍梳理,专家学者的讲解,以及法院的审判参考,帮助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上,达成了共识:相互沟通、加深了解、统一认识,明确处理问题的方法,避免纠纷、减少纠纷,化解矛盾。济南仲裁委将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搭建多方交流的平台,为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保好驾、护好航。
初审编辑:周海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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