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search
央行:明确金融债发行管理操作规程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任晓  时间:2009-04-14 16:28:00   【浏览字号: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行为,13日央行发布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自2009年5月15日起施行。

  《规程》指出,金融机构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融债券,要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向央行提交申请材料,并提交《金融债券发行登记表》;金融债券以协议承销方式发行的,主承销商应提交尽职调查报告。

  对于金融债券的承销方式,《规程》要求发行人应组建承销团,金融债券的承销可以采用招标承销或协议承销等方式。

  《规程》提出,以定向形式发行金融债券的,应优先选择协议承销方式。定向发行对象不超过两家,可不聘请主承销商,由发行人与认购机构签订协议安排发行。

  《规程》同时明确了主承销商的职责、信用评级机构的职业操守等。

  此外,符合《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国际开发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的相关事宜,均参照本规程执行;商业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次级债券也适用于本《规程》。

编辑:吴毅斐
>>浏览更多热点新闻,了解更多财经知识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相关新闻
论坛精华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