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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银行违约咋办

  生活中,媒体时常报道消费者在房贷、存款、信用卡等方面发生违约,继而遭受银行处罚,甚至对簿公堂的新闻。相关事件中,确实不少情况责任在消费者一方。

  不过,若违约的是银行,倒霉的是消费者,情况又会怎样?莫以为这是笑话,现实中,已有消费者着了银行的道,成为银行擅自违约的受害者。他们有的便在论坛发帖,询问遭遇银行违约该咋办,引起网友对此“趣味性”话题的讨论。

  譬如,去年12月13日,刚踏上工作岗位的童小姐看中一部高档手机,想到信用卡可以分期付款,便爽快地刷卡购买。由于银行规定要单笔消费满500元,且购买后两天起才能办理分期付款,因此四天后,她才打电话要求开通此业务,却被告之“没有资格”。客服称,近期办理分期付款的人太多,从12月15日起,该行暂停该业务。而且,以后也不是任何人单笔消费满500元都能办理此业务,银行将根据个人信用额度、还款情况等,综合考虑持卡人能否享受分期付款。童小姐是在15日后申请办理,自然不能获批。客服表示,如果她无法一次性还款,可选择最低还款额,但须负担利息。“银行内部政策有调整,怎么不事先通知客户?银行不讲诚信,我该怎么办?”对于银行的违约行为,童小姐苦恼不已。

  又如,去年9月,郑先生经某银行人员推荐,办了一张信用卡,当时协议明确刷卡满6次可免次年年费。今年以来,郑先生严格“执行”规定,大半年就已刷满记录。但10月3日,他听同事说该行规定有变,赶紧致电客服,才知该行今年4月在官网公布修改协议,变为刷卡满18次免次年年费。而郑先生的卡到9月30日已满一年,所以必须交清年费。郑先生气极,认为银行擅自提高年费构成违约,导致诸多正常消费的持卡人背负莫名的年费欠款。

  瞧,以上就是典型受银行违约之苦的“冤大头”案例。显然,相关银行这种先斩后奏,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换作任何人都会不满。不过,令人惊讶的是,在一些论坛中,对于银行此类不讲信誉的现象,却有部分网友表示不妨息事宁人,他们有的觉得“向上级机构投诉也没用,这么点小事根本不会处理”;有的表示“碰到这种事只能认了,毕竟银行‘大’嘛”;还有的认为“反正吃亏的不只一人,大家都倒霉,你又何必出头”……

  我们不知道这些网友何以如此“老实”,事实上,根据相关法规,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理应保护每位客户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诸如上述事例,银行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消费者不宜闷不吭声,可据理力争,甚至联合其他被银行忽悠的消费者,向金融监管机关求助。

  民声

吴毅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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