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银监会昨日宣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于2月12日颁布施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指出,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和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上述两个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去年7月,银监会开始修订和完善的“三个办法和一个指引”全部实施。
防范个人贷款风险
据了解,《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与此前发布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类似,对流动资金贷款的全流程管理提出了要求,并重点就贷款支付管理做出了规定,强调防止贷款被挪用。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最大的亮点在于明确了银行要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通过面谈制度,银行可有效鉴别个人客户身份,了解借款的真实用途,调查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从源头上保证个人贷款的质量,从而有效防范个人贷款风险。
针对虚假交易和骗贷交易屡禁不止,信贷资金安全存在风险隐患等问题,银监会系统性修订和完善了相关管理办法,以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银行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
银监会表示,将把落实贷款新规作为重要工作,注重从源头控制信贷资金被挪用风险。目前其在敦促检查落实相关办法,并将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力度。
促资金入实体经济
据银监会昨日的答记者问表示,《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还指出,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挪用。银监会还表示,贷款新规有利于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
有分析认为,今年1月的全国新增贷款在调控政策的频频干预下,终被限制在1.4万亿元人民币以内,短期内被压抑的贷款需求虽有待释放,但从全年看,未来新增贷款需求并不乐观,信贷增速逐渐下滑的可能性仍很大。
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1月人民币贷款增加1.39万亿元,较去年同期的1.62万亿元有所下降。但考虑到1月前两周新增贷款已达1.1万亿元,因此1月下半月的实际新增贷款不足3000亿元。
银监会去年7月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流动资金贷款管理进行规范,要求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应当审慎确定额度,避免超额放贷。(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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