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8日13时左右,一名女性客户持本人定期一本通前来农行邹城市支行工业园分理处办理取款业务,其填写取款凭条共计10张,金额总计215000元,银行卡存款凭条收款方户名“招冠星”,卡号为外地账户。柜员许让国热情接待,询问取这么多钱有什么用途,该客户回答说不拿现金,直接汇走并称急用。柜员许让国听语气感觉该笔汇款可疑,联想到以往的诈骗事件,想到可能是一起“诈骗事件”,立即汇报给运营主管徐涛,运营主管听到后马上安排另一名柜员协助进行风险审核,先暂停办理该笔业务。柜员告知取款人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当天提款累计超过20万元要提前一天报计划。并耐心询问给谁汇款,干什么用,该客户含糊回答不清且神色慌张;填写取款凭证期间接听电话不断,对方严厉催促快速汇款,并要严格保密不准对外透露。而且在与客户的交谈中发现该客户:一是对收款方不认识,二是取款汇款用途不清。经过运营主管耐心解说,客户终于犹豫的从衣服兜里掏出一张传真文件“拘捕令”,详细阅读该张“拘捕令”由“北京最高人民检察院签发”,上面明确注明该客户的身份信息及照片,内容为涉嫌洗钱罪,如不把自己名下存款汇入指定账户将予以抓捕等。于是给该客户明确表示“这可能是诈骗,你千万不能汇款”,经过劝导,该客户神思恍惚,犹豫不决。于是网点人员要通该女性客户家人的电话,待其家人赶来后,经过银行人员表述后,家人对该女性客户斥责太糊涂,并对农行人员的高度责任感连声表示感谢。经过农行员工的高度警觉和果断劝止,保住了该客户的21万多元钱没有汇出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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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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