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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

机构业务——“百易安”资金托管业务

    “百易安”资金托管业务主要针对从事股权或土地使用权交易、大宗商品贸易或集中采购、房产买卖等交易、留学移民旅游等中介服务、或存在资金监管需求的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是建设银行为货物、服务交易或存在资金托管需求的委托各方提供信用中介,资金提供方先将资金存入建设银行并暂时冻结,待对方提供了约定的货物或服务、或满足了约定的其他事项,建设银行按照协议约定协助完成资金的划转;若委托各方未达成交易或未实现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建设银行按协议约定退回托管资金。若委托各方需要银行移交权证,建设银行则根据协议约定协助完成相关权益证明的交换。该产品具有以下特点:

    安全可靠  买方不必再担心付款后因卖方违约而得不到交易合同中约定货物或服务,建行资金托管服务使买方能在交易合同约定条件实现后再安心付款。卖方不必再担心提供货物或服务后因买方违约而钱货两空,建行资金托管服务使卖方能够在转让交易合同约定货物或服务的同时收款。

    资金保值  买方将资金存入建行可以获得存款利息收入,托管期间资金可保值。

    手续简便  买卖双方只要到建行办理资金托管服务的网点签订并履行相关协议即可。

    服务配套  买卖双方还有机会享受到建行提供的咨询顾问等相关配套服务。作为中国内地首家推出资金托管服务的商业银行,建行在“百易安”资金托管业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业务不断创新,产品服务领域从传统的商品交易、房产交易(主要是二手房)、土地交易扩展到股权转让、专项资金及各类保证金管理、留学移民旅游中介等新兴领域,以创新的理念满足各类客户灵活多样的市场需求。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简称CTS业务)主要针对个人投资者及机构投资者,是建设银行根据新《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首家设计开发的“券商管证券,银行管资金”的全新的投资者证券保证金存管模式,能有效地防范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的风险。 
实行“银行存管”后,券商管证券,银行管资金,客户保证金的安全有了银行和券商的双重信用作为保障,从而可以确保资金及时、足额的支付,从此再无后顾之忧。客户可以通过任何一个建设银行柜台、电话银行以及网上银行等多种方式完成资金存取、划拨,更为方便快捷。对于同时成为券商客户和银行客户的投资者而言,不仅可继续享受以前证券投资服务,更可享受银行提供的各种综合理财服务,真正细致到家。

国际业务——“融货通”  

    “融货通”,是建行针对进出口企业在中国银行业率先推出的一项适用于国际贸易融资领域的新业务,它可以为客户解决传统的一般授信额度不足、存货流动性不足和进口融资项下提供担保难等问题。

    目前,建行“融货通”业务主要有“现货仓”、“海陆仓”和“保税仓”共三种模式。“现货仓”模式是根据客户提供的用于质押的现货本身的价值,为客户核定授信额度,可适用于我行所有进出口贸易融资产品的一种授信业务模式。“海陆仓”模式是将以海运或海陆联运方式运至国内港口或内陆仓库的未来进口货物作质押,适用于进口开证和该信用证项下进口融资的一种单笔贸易授信业务。“保税仓”模式是境内企业在保税区进口贸易项下以拟进口的货物作质押,适用于进口开证和该信用证项下进口融资及付款保函的一种单笔贸易授信业务。

中间业务——“国内保理”  

保理(Factoring)是国际贸易中惯用的一种综合性金融产品,其核心是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和受让。针对国内的市场环境和贸易特征,中国建设银行为客户精心设计了更加符合中国国情的国内保理业务,除基于应收帐款的预付款融资外,还通过商业资信调查、应收帐款管理、信用风险担保等,向您提供涵盖信用销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信用管理综合服务。
    国内保理业务是中国建设银行为以赊销方式销售货物、应收帐款占用资金量较大的企业设计的一项综合性金融服务,是一种以卖方和买方的货物销售合同为基础,通过受让(购买)企业(卖方)应收账款为其提供资金(保理预付款)或其他相关服务(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销售控制和信用风险担保)的金融业务。迄今,中国建设银行已为许多著名跨国企业及国内客户解决应收账款问题,提供了行之有效的金融服务方案。

中小企业业务——小企业“速贷通”贷款业务

    建行小企业“速贷通“贷款业务的特点在于:不设置准入门槛、不强调评级和客户授信、在企业提供足额有效担保及与企业业主或主要股东信用相关联的基础上,业务分单处理。手续简化、流程快捷,为企业提供快速融资,帮助客户抢占商机。

新型业务——人民币额度借款  
    如果公司是借款频率高、对财务费用敏感的企业,即可向建行申请人民币额度借款。与建行签订一个总的借款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只要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约定的借款额度,就可以循环地向银行借款和还款,而不必每次都与银行签订新的借款合同。额度借款中每笔借款视同独立的一笔流动资金贷款,其期限和利率比照流动资金贷款确定。
    人民币额度借款最大的特点及优势在于客户用款拥有很大的灵活性。一方面在借款额度有效期内,可以对借款额度循环使用,即只要您所申请的借款金额与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余额之和不超过借款额度,您客户就可以根据需要连续向银行申请借款;另一方面,在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单笔借款,其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额度有效期间是否届满的限制,且不必每次都与银行签定新的借款合同,简化了贷款程序,保证了用款效率及灵活性。

传统信贷业务——流动资金贷款

    如果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耗用或销售而储存各类存货、季节性物资储备等维持生产经营周转需要而发生资金紧缺情况时,可向建设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建行向客户发放的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要的本外币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的特点是期限灵活,能够满足借款人临时性、短期和中期流动资金需求。
    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期限分:临时贷款、短期贷款、中期贷款等。临时贷款是指期限在3个月(含3个月)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需要和弥补其他季节性支付资金不足;短期贷款是指期限为3个月至1年(不含3个月,含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中期贷款是指期限为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性的周转占用和铺底流动资金贷款。

吴毅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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