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产品
日前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推出了该公司研发的首款银保产品“阳光富安居投资型家庭财产保险”。
据悉该产品每份本金为1万元,期限有一年期和二年期两种,年固定收益率分别为3.87%和4.5%,随银行利率联动,分段计息。到期后,支付本金和收益。
每份投资型保险产品还提供保额为20000元的家庭财产保险。在保险期限内无论是否发生保险赔偿,均不影响本金和收益。
从11月12日起,除枣庄、德州外的全省工商银行系统主要经营网点都有销售。近期,除枣庄、德州外的全省建行系统主要经营网点也将全面销售阳光富安居理财产品。
理财专家表示,投资型保险最大的特点在于它不仅具有传统保险的保障功能,更重要的是具备了投资功能.而且投资型保险产品的风险较低,收益固定,保障范围也固定,特别适合于希望稳健投资而又需要专家帮助的人群。
意健险
阳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本公司按其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根据残疾程度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本产品适合法人单位为员工购买,可结合阳光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阳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补贴保险,为员工提供全面的意外伤害保障,解除企业与员工后顾之忧。
“共享阳光”员工福利保障计划
本保障计划共包括四款,面向各类法人单位销售,涵盖了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残疾、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伤害住院补贴、重大疾病、交通工具意外伤害等多种责任,具有保障全面、形式灵活多样、性价比高、投保手续简便等特点,更可覆盖员工家属,解决员工后顾之忧。“共享阳光”员工福利保障计划是企业的贴心护卫。
阳光新产业工人意外伤害保险
本产品为阳光财险特色意外险产品,专门服务于新产业工人。凡年龄为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离开户口所在地,在暂时居住地办理暂住人口证的务工人员,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产品最大特色是提高了伤残保障的程度,残疾保额可以超过身故保险金额,最高5倍,可达30万元,更好缓解务工人员因伤致贫的家庭压力。费率灵活,保障可选,可以适合多种需求和多种承受能力。
阳光境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这两款险种是专门针对旅游群体设计的旅游保险产品,凡是年满3周岁至75周岁、身体健康的旅行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如在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可分别获得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障、意外医疗保障及丧葬费用保障。另有急性病扩展条款可供选择。本产品尤其适合与旅游社合作,或直接面向旅游团体销售。
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安达天下“综合保障方案
本产品的保障对象为有体健康,持有有效驾驶证的驾驶人员。被保险人在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或为维护车辆继续运行(包括加油、加水、故障修理、换胎)而临时停放过程中,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或在医院治疗,本公司在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范围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残疾或医疗保险金。”安达天下“综合保障方案则分别针对普通驾驶人员、驾校学员、私家车主、客运车辆货运车辆拖拉机等车辆车主设计了不同的保障方案,全面解除被保险人驾车的后顾之忧。
阳光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
本产品专门面向建筑施工企业,凡年满16周岁至65周岁、能够政党工作或劳动的人、从事建筑管理或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被保险从事建筑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或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指定的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承担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残疾或意外伤害医疗责任。
阳光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
专为信用社或银行申请短期贷款的借款人量身定做,同步提供意外伤害保障,以借款金额、借款期限作为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间,借款人若不幸发生意外,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范围内偿还贷款。
车险特色附加险
选择修理厂特约
已投保机动车损失保险的机动车可附加本特约条款。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专修厂的,保险公司按照机动车保险费率方案对机动车损失保险给予保险费上浮,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推荐具有被保险机动车专修资格的修理厂进行修理。
法律费用特约
已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或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的机动车可附加本特约条款。被保险人因发生第三者责任保险或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的保险事故给第三者或车上人员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在本特约条款的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按1万元、2万元、5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使用安全带补偿特约险
已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的机动车可投保本特约险。该险别意在提醒驾驶员使用安全带。保险机动车发生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范围内的事故,导致车上人员死亡或一级伤残,且死亡或一级伤残的车上人员在发生事故时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保险人对死亡或一级伤残的车上人员进行赔偿时,按约定增加赔偿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