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农村信贷员非法集资

2015-03-15 14:39:00来源:大众网作者:鲁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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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丰合作社工作人员杨军、杨海波,通过农村信贷员张春、刘庆花、朱广泉等人以支付高利息、平价购买化肥、发放土地补助等为诱饵,在未取得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在归德镇、孝里镇非法吸收250余人村民330余万元存款。

  2012年9月,济南长清农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在归德镇成立。

  从2013年开始,农丰合作社工作人员杨军、杨海波,通过农村信贷员张春、刘庆花、朱广泉等人以支付高利息、平价购买化肥、发放土地补助等为诱饵,在未取得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在归德镇、孝里镇非法吸收250余人村民330余万元存款。

  随后,杨军等人将所吸收资金用于投资、购买理财产品、日常开支、向存款人发放利息等事项。

  2015年1月30日,长清区政法委召开 非法集资案件涉案资金发还大会。会上,长清区相关部门将“农丰非法集资案”中非法吸收的400多万元存款,全部追回并返还给受害群众。

  【警示录】非法集资在农村的案件不断增多,其社会危害十分严重。此类犯罪模式有几个特点,其中发展农村代办员进行宣传,以高额提成等方式发展熟悉当地情况的代办员,展开虚假宣传活动,引诱群众投资,是这类犯罪案件共同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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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孔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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