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建筑工程类纠纷解决,共建多元化解决机制。5月11日,由山东省法学会指导,济南仲裁委员会与山东省法学会企业商事法律研究会主办的济南建设工程仲裁院揭牌成立仪式在济南珍珠泉宾馆举行。
山东建筑大学客座教授、仲裁员、山东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恒就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法律问题做主旨演讲。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吴海霞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将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率性进行最佳结合。”李恒说。“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既不能‘谨小慎微’也不能‘过犹不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利益的审查审批事项不能“一放了之”。所有的改革,最终要看人民群众是不是满意,是不是真正促进了我们社会经济社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效益最大化。
李恒介绍,去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建议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从业者、市场主体都要好好研究这个重要文件。
当前存在一些行政法律法规修订滞后问题,给行政审批机关行政审批带来复议或诉讼风险,所以应全面清理、修改、废止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乃至规范性文件来加大行政审批制度的合法性。
他说,要取消不合理的证明事项或其他行政事项,“合理性”根据现实情况进行调整。例如,申请资料中的信息核查核对,审批数据共享共用,一套申请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等。
李恒认为,济南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去年底,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挂牌成立。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去年7月,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的实施意见(试行)》,工业项目、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从取得使用土地批准文件到获取施工许可证为止,政府审批时间分别不超过15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一枚印章管审批,这大幅度提高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李恒介绍。
“虽然改革中存在修订法规滞后性、告知承诺制等一些行政及民事法律问题,但是这是改革发展中的问题,要有智慧、有担当的解决,从而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的完善,不断促进经济发展。山东是国务院批复的首个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试验区,济南有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等诸多政策优势等,在一系列的发展战略面前,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然是促进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李恒说。
在当天的会议上,李恒教授还就“拿地即开工”“建筑用工实名制”“保证金清理、改革”等方面做了相关法律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