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行业科学发展
2010-11-18 14:16: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山东保监局大力倡导行业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引导行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理念,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发展方向。2008年,山东保监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行业“大而不强”的特征,提出要努力实现由保险大省向保险强省的新跨越,建设“大而强、快而优”的新山东保险市场的目标,为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指明了方向。山东保监局积极推动行业加强基础建设,夯实行业的思想基础、制度基础、队伍基础和物质基础;鼓励行业努力在产品、渠道、经营模式等多方面进行创新,切实将行业发展调整到依靠创新和服务推动上来,不断优化业务结构。同时,山东保监局不断加强窗口指导,促进辖内机构完善内控;创新实施效益导向监管,促进行业牢固树立效益观念,提升盈利能力;严格市场准入监管,加强保险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分类监管政策,探索实施偿付能力监管,不断增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专栏★
专栏1-1:创新监管手段 积极发挥窗口指导作用
为了提高监管的效率和水平,山东保监局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在依法实行行政处罚以及其他监管措施等强制性措施的基础上,探索实施窗口指导,发挥窗口指导灵活、及时、有效的特点,预防违规行为和风险隐患的发生,缓解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
一、窗口指导的含义
窗口指导源于货币政策工具中的道义劝告,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日本,原意是指中央银行通过劝告和建议来影响商业银行信贷行为。这里的窗口指导是一种劝谕式监管手段,指监管部门向金融机构解释说明相关政策意图,提出指导性意见,或者根据监管信息向金融机构提示风险,属于温和的、非强制性的监管政策工具。它是监管部门利用其在金融体系中特殊的地位和影响,引导金融机构主动采取措施防范风险,进而实现监管目标的监管行为。
窗口指导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灵活性。窗口指导可以随时进行,形式多样,而且表达监管要求的方式非常委婉,更有利于被监管对象接受和执行。二是迅捷性。窗口指导可以根据市场实际和监管需要,及时迅速发出监管信号,减少政策迟滞带来的影响。三是有效性。窗口指导虽然只是劝告性指导,但是由于这种指导来自监管部门,体现了监管要求和导向,一定程度上带有很大的强制性。因此,被监管对象一般会按照指导的要求,规范经营行为。
二、主要做法
(一)通过会议宣导,明确传递监管要求和理念。在全行业会议上宣导某些共性要求,有利于形成行业共识和共鸣,起到以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是针对行业、尤其是高管人员中存在的一些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旧思想旧观念,山东保监局不断在保险公司高管培训班和有关会议上提倡树立六种新观念,破除六种旧思想,始终强调以效益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和效益导向监管,并以监管工作配合、实践宣导的有关理念和要求。二是针对行业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或某一时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保监局召开分领域的分析例会或专题会议,指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和危害,制定整顿治理措施,提出监管要求。目前,山东保监局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产、寿和中介市场的运行分析列会。三是举办保险公司和专业中介机构高管人员培训班,宣讲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提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目前已举办4期保险公司高管培训班、1期专业中介机构高管培训班。山东保监局还组织召开了两次专业中介机构高管人员专题培训会议,学习培训保监会新修订印发的保险专业代理、公估、经纪机构监管规定,规范中介市场经营行为。
(二)通过经验交流,表明监管部门态度和导向。一些公司在内控管理、业务经营、理赔服务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能够影响、带动其他公司,促进整个行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山东保监局利用经验交流会,在行业共享公司好的经验做法,促使公司之间互相学习借鉴,同时通过对一些做法的肯定和支持,也间接地表明了监管部门的态度和导向。一是在召开各种会议时,尽量安排公司进行经验交流,多为公司创造相互学习借鉴的机会。二是定期召开人身险公司的内审合规交流会,交流学习公司内审合规方面值得借鉴的做法。三是针对山东产险公司整体赔付率偏高的问题,专门召开车险理赔工作交流会,由理赔管控较好的公司介绍理赔工作情况,探讨理赔服务问题,提高理赔工作水平,在行业内引起较大的反响。
(三)通过提示劝导,指出存在的问题隐患。一是开展风险提示。针对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以及信访投诉、媒体报道等反映的一些不足以实施行政处罚或难以查证的苗头性问题,山东保监局采取下发风险提示函或进行风险提示谈话的方式,向公司指出经营中的问题和风险,提醒公司予以关注。同时提出相应的监管建议,要求公司报送整改落实报告,保监局持续关注、及时跟踪有关情况。同时,山东保监局向有关总公司发送其山东分公司的年度监管报告,通报分公司在山东的经营、违规及受处罚情况,提示总公司加强对山东分公司的指导与管控。二是进行劝导谈话。在中介市场,山东保监局还采取劝导谈话方式,灵活把好中介机构的准入退出关。劝导谈话主要包括两种类型:对于申请进入中介市场的条件较差的机构或个人,向其主要股东或主要负责人介绍中介市场现状以及中介机构经营需要的技术、人力、组织机构等,劝其谨慎考虑进入中介市场;对于长期不做业务或联系不上的中介机构,直接劝其退出市场,注销业务许可证。
(四)通过计划质询,引导公司的经营行为。一是要求报送机构设立计划。为了控制新公司铺设机构的冲动,提高机构设立的质量,山东保监局要求各公司每年报送机构设立计划。保监局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高管人员数量和素质、管控程度以及已开业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等内容,建议公司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状况的设立计划,严格管控机构设立。二是下发质询函。对于一些数据异常变动或经营行为异常的情况,如理赔时限长、承保利润波动较大或亏损严重、业务数据异常、信访投诉集中等,山东保监局下发质询函,要求公司做出详细说明,解释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同时表明监管部门已经关注该情况,必要时将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三、取得的成效
有力的窗口指导促使山东保险业的经营理念不断转变,干事创业、共谋发展的热情不断提高,业务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在财产险领域,坚持以效益为中心的经营思想逐步在行业树立,更加注重资源节约、成本控制和费用管理,发展方式不断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产险公司在连续两年严重亏损的情况下,2008年实现承保盈利。2009年,山东财产险公司实现承保利润1.68亿元,同比增长135%,承保利润率高于全国5.62个百分点。在人身险领域,行业坚持发展有价值、有效益的业务,坚持发展体现寿险业核心优势的业务,坚持发展满足社会公众风险保障需求的业务,业务结构继续保持优势。2009年,山东人身险公司新单标准保费114.16亿元,居全国第3位,增速达25.74%,高于全国 6.2个百分点,个人营销业务占比50.9%,高于全国7.07个百分点,业务及管理费率为11.75%,同比下降0.27个百分点,低于全国3.99个百分点。在保险中介领域,专业中介市场实现快速增长,中介机构经营合规性进一步增强,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更加合理。2009年,山东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经纪机构实现保费收入同比分别增长49.47%、38.12%,公估机构实现估损金额同比增长35.49%。近年来,累计有38家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退出市场,累计准入数量和退出数量之比为4.5:1,初步形成进退有序的中介市场秩序。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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