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保监会公告批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寿险”)发起设立第三方支付公司——宝付通。但该公司需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
保监会称,依据《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保监发〔2010〕79号)和《保险公司所属非保险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4〕78号)的监管规定,经审查,原则同意人保寿险出资2亿元人民币,发起设立北京宝付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宝付通),出资额占比100%。
保监会要求该公司,在投资设立宝付通及后续经营管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非保险子公司的有关监管规定,督促宝付通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并完善与宝付通的风险隔离机制、关联交易规则等各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切实防范风险传递。
同时,要求人保寿险定期向保监会报告非保险子公司情况和投资管理情况,遇有重大或突发事件及时履行报告义务。并应依据有关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履行设立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法定程序。
据公司官网,人保寿险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为主发起成立,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注册资本257.61亿元,公司总资产规模超过2500亿元。
原标题:人保寿险获批发起设立第三方支付公司4月20日,保监会公告批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寿险”)发起设立第三方支付公司——宝付通。但该公司需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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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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