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乘无忧”意外险
满18周岁至65周岁
保障期限:1年
本产品适用于18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7座(含)以下非营运客车所有人或实际使用人员。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驾驶及乘坐7座(含)以下的非营运客车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公司将承担意外身故、残疾、意外医疗费用以及交通意外重伤失能的保险责任。
保障项目 | 因遭受交通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 | 因遭受交通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 | 因遭受交通意外伤害所支出的医疗费用 | 因遭受交通意外伤害造成的重伤失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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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金额范围 | 10万元 | 10万元 | 2万元 | 20万元 |
保障范围 | 被保险人驾驶7 座(含)以下非营运客车过程中,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身故及残疾。 | 被保险人乘坐7 座(含)以下非营运客车过程中,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身故及残疾。 | 被保险人因驾驶或乘坐7 座(含)以下非营运客车因意外伤害事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含二级)以上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所支出的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可以报销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每次事故在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80%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7 座(含)以下非营运客车,自进入车辆时起至离开车辆时止的整个车辆行驶期间,因遭受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伤害,并经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赔偿金。(一)因该事故导致的受伤程度符合本保险合同所附《交通意外伤害事故重大伤残表》中列明的24种重大伤残中的一种或数种;(二)因同一交通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本条第(一)项所列重大伤残而住院,且实际住院天数达到4天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