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中心助力消费者维权

2015-04-02 17:35:00来源:大众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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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月前,家住济南市槐荫区的张姓夫妇购买了新房,两口子高高兴兴地开始装修。2011年10月14日,张姓夫妇与济南某装修公司签订了《室内装饰工程承包合同》,将部分室内装修以及家具打制工作交给装修公司,装修总价50000元。装修结束后,张姓夫妇发现装修公司安装的实木门出现了明显裂缝,打制的实木家具也有刺鼻气味,怀疑甲醛超标,为此与装修公司一再协商。张姓夫妇还到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家具做了鉴定,鉴定结论为合格。2011年12月3日,张姓夫妇与装修公司达成协议,装修公司重做木门,对家具进行除味,同时赔偿张姓夫妇1000元。但一天后装修公司即反悔这一协议。张姓夫妇非常气愤,来到济南仲裁委要求调解。经过济南仲裁委调解中心的调解,装修公司意识到必须为装修的质量和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负责。最终调解成功。

  2011年3月1日成立的济南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可对当事人之间无仲裁协议或有仲裁协议的财产经济纠纷进行调解,并通过与济南仲裁委仲裁规则的有效衔接,帮助当事人以更和谐、更快速、更有效、更节省的方式解决各种财产经济纠纷。

  关键词

  便 捷

  济南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调解规则规定的调解程序灵活简便,当事人可以约定调解期限;如当事人无特别约定,调解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如果当事人需要请求济南仲裁委员会赋予调解结果以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济南仲裁委员会将根据和解协议书的内容作出裁决书或调解书。当事人双方若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可以签订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关键词

  低成本

  调解还可协助当事人以低成本解决财产经济纠纷:预缴的调解收费标准大大低于同一纠纷诉讼或仲裁的收费标准;如果调解成功,由于和解协议是由当事人自愿达成,当事人若自愿履行,既可节省仲裁或诉讼费用,也可节省申请执行的费用;当事人在调解中心的调解案件,若请求依照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比进入审理程序的仲裁案件,仲裁受理费用可节省50%。(王萍,2012-3-15,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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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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